李明,男,汉族,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人,中共党员。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刑事行政审判研究部负责人,研究员,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博士后合作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司法、民法典、诉讼法(证据法)等。
2004年9月至2011年7月,先后在中国政法大学获诉讼法学硕士学位(全日制)、证据法学博士学位(全日制);2012年9月至2015年7月,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法学博士后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