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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专业委员会规范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06 15:14:56来源:中国应用法学网
       目前,个别专业委员会长期以来较少开展研究活动,已不能适应研究会繁荣审判理论研究的需要,不能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更不能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如何处理研究会与专业委员会的关系,如何加强管理和服务,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重大问题。一是研究修改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加强对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检查考核,设计考核事项,届中考核打分,届满重新任命;引入退出机制,考核不合格,届中届满都可以重新考虑人选。关于“更替”问题,可以在规则中加入一节。二是召开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座谈会,请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参加。研究会请李少平副院长、研究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参加。开会前,请各专业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专业委员会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对研究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期待。会议地点初步定在北京,会议控制在50人以内,会期半天,请李少平院长讲话。三是加强对各专业委员会的调研,积极参加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学术活动,尽快形成关于专业委员会工作的调研评估报告。
责任编辑:韩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