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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裁判要点

发布时间:2017-12-06 18:58:04来源:中国应用法学网
  1兰永宁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贪污、受贿案
  ——会计凭证的认定及受贿与借贷的区分
  关键词:会计凭证职务便利贪污索贿
  【裁判要点】
  1账外资金的会计资料与其他应当依法保存的会计资料一样,记载一个单位一定时期的部分经营活动情况,都应当保存。销毁这些会计资料,就是销毁项目部这部分经营活动情况的真实、完整的书面记载,从而规避有关部门对此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故意销毁账外资金的凭证、单据的,构成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
  2作为国家出资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主管、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构成贪污罪。
  3作为国家出资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构成受贿罪。
  2马中正合同诈骗案
  ——交易型合同诈骗与销售伪劣产品罪之界分及犯罪数额的认定
  关键词: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合同诈骗销售伪劣产品罪犯罪数额
  【裁判要点】
  1区分交易型合同诈骗罪与销售伪劣产品罪,应从被告人的主体身份、主观目的、客观行为、交付标的物性质等方面判断,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真实交易意图,隐瞒自身不具有履行能力的事实,以订立合同从事交易为幌子,交付标的物不具有种类物的通常功能、使用价值或与约定的标的物价值差距过大的,应当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2合同诈骗罪犯罪数额的认定,应把被害人获得的财产利益从诈骗数额中扣除,以被害人实际遭受的直接财产损失为标准计算诈骗数额。犯罪行为人为实施诈骗活动而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犯罪成本均应计入犯罪数额,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间接财产损失不应计入犯罪数额。
  3李德茂等4人非法经营案
  ——利用互联网从事地下六合彩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关键词:开设赌场地下六合彩互联网非法经营社会管理秩序
  【裁判要点】
  未经国家批准,利用互联网进行地下“六合彩”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
  4田建杰、田俊杰等故意杀人案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执行
  关键词:故意杀人主观放任宽严相济证据标准刑事政策
  【裁判要点】
  被害人对引发本案有一定责任,被告人有法定的自首从轻情节,且本案系民间矛盾引发,被告人案发后也有积极的救助行为,应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5袁兵抢劫案
  ——如何把握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与证明对象
  关键词:抢劫罪死刑证据裁判证明标准证明对象
  【裁判要点】
  死刑案件对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认定,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6田俊辉等抢劫案
  ——共同抢劫致人死亡,如何准确区分主犯的罪责,正确适用死刑
  关键词:抢劫罪犯意共同抢劫致人死亡罪证明标准罪责刑相一致
  【裁判要点】
  在共同抢劫致人死亡案件中,要结合全案证据确定各被告人对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所起的具体作用,准确区分主从犯的罪责,正确适用死刑。
  7郑年胜挪用公款案
  ——挪用公款与挪用资金的区分认定
  关键词:挪用公款挪用资金共犯共管资金
  【裁判要点】
  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分别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挪用国有公司与非国有公司共同设立的银行共管账户的资金的行为,应当区分主从犯,根据主犯的性质认定;如果罪责相当,无法区分主从犯,一般成立挪用公款罪。
  8王玉文贪污社保基金案
  ——对贪污罪利用职务便利的理解
  关键词:贪污罪职务便利社保资金公共财物
  【裁判要点】
  利用职务便利,隐瞒离退休人员已死亡的真相并虚构养老金发放地址以占有社保资金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9王全璋不服司法拘留案
  ——诉讼参与人违反法庭纪律情节严重的认定
  关键词:违反法庭纪律情节严重司法拘留复议程序
  【裁判要点】
  诉讼参与人违反法庭纪律,采取警告制止、训诫、暂扣等措施仍不足以防止危害后果发生的,属于情节严重,经院长批准,可以对行为人处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10曾杰犯故意杀人罪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执行案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的执行和解
  关键词:刑事附带民事执行和解
  【裁判要点】
  当涉案财产涉及唯一住房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案外人的权益保护时,执行法官将办案思路转变为争取和解,创造机会使双方当事人围绕房屋处置积极协商,使双方在和解中达到利益的平衡。
  11衡水臻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河北鹿之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
  ——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
  关键词: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
  【裁判要点】
  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由于缔约当事人之一方未履行向第三人承诺的义务,导致与第三人的合同不能成立,未履行承诺的当事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2郭先菊、余春莲诉杨清平财产分割案
  ——财产分割纠纷中死亡赔偿金的性质认定及分配
  关键词:财产分割死亡赔偿金共同共有
  【裁判要点】
  1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因死者死亡导致的财产损害的赔偿,也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损失的赔偿,属于赔偿请求权人共同共有。
  2人民法院对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应根据赔偿请求权人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共同生活的亲密程度,赔偿请求权人的经济、生活状况,对死亡赔偿金的依赖程度等情况综合考虑、合理分配,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13牟雪文诉郑善国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征收补偿的处理
  关键词: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征收补偿过错责任
  【裁判要点】
  因征收而发生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时应结合地方政策确定征收补偿的范围,明确买方的信赖利益损失,根据农村房屋买卖的特殊性界分买卖双方过错责任的大小认定所受损失。
  14王淑姮诉张洁、第三人天津市宗教房产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公产房原承租人死亡后承租权的归属确认
  关键词:房屋租赁公产房承租权权属确定
  【裁判要点】
  1公产房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死亡,其同居一处、共同生活同户籍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过户。住房租赁过户按其家庭成员中配偶、子女、其他亲属的顺序,并征得家庭成员同意后方可办理;对于申请住房租赁过户达不成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某一家庭成员享有承租权,但需给其他家庭成员适当的经济补偿。
  2夫妻双方对公产承租权权属难以确认的,由主张权利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承租权。
  15张某诉山东商报电子音像出版社劳动争议案
  ——生育医疗费用的界定及未婚生育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
  关键词: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待遇医疗保险待遇违反计划生育
  【裁判要点】
  生育并发症、合并症的医疗费用易致生育保险待遇与医疗保险待遇产生竞合。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应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而生育合并症的医疗费用不宜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未婚生育等违反计划生育的职工可享受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及产假等特殊劳动保护,但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6无锡市怡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江苏龙海建工公司等人身损害赔偿追偿权纠纷案
  ——超过保修期的建筑物致人损害时施工人的责任认定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限合理使用年限
  【裁判要点】
  保修期限是施工单位就建设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无偿修理的期限,建筑物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的确定,不应适用保修期限的有关规定。房屋各分项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应当考虑房屋建筑属于可以长期使用的固定资产这一特性,符合社会公众对房屋合理使用年限的预期,并参照同类房屋分项工程普遍的、通常可以达到的实际使用年限来确定。
  在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7冯亮诉天津空港斯巴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试乘试驾活动组织方的安全保障义务
  关键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试乘试驾安全保障义务
  【裁判要点】
  试乘试驾活动具有危险性,其组织者应承担活动要求的安全保障义务。若试乘试驾活动在与试乘试驾人员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环节上存在致害疏漏,应认定为组织者未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18申请人广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申请人广东油墨厂有限公司等借款执行纠纷案
  ——标的物重新拍卖造成的差价的执行
  关键词:民事执行重新拍卖补交差价程序
  【裁判要点】
  民事执行中,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的执行由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直接作出裁定,无须通过诉讼程序确定执行依据。
  19潘开芬诉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等案外人执行异议案
  ——车辆登记人是否为车辆所有权人的审查认定
  关键词:车辆登记人车辆所有权
  【裁判要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开展的机动车强制登记仅是一种行政管理措施,并不能作为车辆权属认定的依据。在车辆登记名义人与实际出资人不一致时,应结合最高人民法院〔2000〕执他字第25号回复,依据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确定机动车辆的实际出资人为车辆所有权人。
  20李燕、金统园执行复议案
  ——对被执行人唯一居住房屋的执行
  关键词:民事执行拍卖安置
  【裁判要点】
  执行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应以做好安置、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为前提条件。在未做好安置的情况下裁定拍卖,不具备法定的执行条件。
  21上海钰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框架协议的效力认定及处理规则
  关键词:买卖合同框架协议个别合同竞合
  【裁判要点】
  1框架协议和个别合同均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有效。
  2应以个别合同的约定作为认定双方履行的主要依据,同时参考框架协议,即个别合同的效力高于框架协议。
  2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与王碧会等借款合同纠纷案
  ——仅办理抵押预告登记的房产不具有优先受偿权
  关键词: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抵押登记
  【裁判要点】
  抵押预告登记作为一种临时性登记行为,既不是行政部门对期房交易的监管行为,也不能等同于直接产生支配效力的抵押登记,其设立目的在于期房买卖中,债权行为的成立和不动产的转移登记之间常常因房屋建造等各种原因而导致相当长时间的间隔,为平衡不动产交易中各方利益,维护交易安全,法律赋予了抵押预告登记能够对抗第三人的物权效力,但鉴于不动产物权尚未成立,不具备法定的抵押登记条件,故不产生优先受偿的效力。
  2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诉深圳市赛臣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省翠林山庄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
  ——公司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而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效力及其责任的认定
  关键词:担保合同公司对外担保担保人赔偿责任
  【裁判要点】
  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而对外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行为无效。在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结合债权人、担保人的过错责任大小,在主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1/2幅度范围内认定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24HLTINTERNATIONALPTELTD诉丁海平、宁波市奥源进出口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电子邮件作为证据的认定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力
  关键词:电子邮件增值税专用发票
  【裁判要点】
  电子邮件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应结合当事人陈述等其他证据综合予以认定;仅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
  25张枫诉河南平正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高速公路通行卡的格式条款效力认定
  关键词:高速公路通行卡格式条款效力认定
  【裁判要点】
  在高速公路通行服务合同关系中,收费通行卡上印制的持卡须知,应当视为格式条款,其内容如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26王军诉李成军、尤明军等12人公司设立纠纷案
  ——发起人在公司设立阶段从事生产经营行为的认定及处理
  关键词:公司诉讼公司设立不能实际经营盈利分配
  【裁判要点】
  公司设立不能,对发起人在公司设立阶段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虽可由工商部门进行处罚,但对于经营所得利润的处理,人民法院应比照发起人出资比例承担该阶段的债务的情形进行分配。
  27杨士英诉天津市聚华实商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有瑕疵的证据的真实性认定
  关键词:股权转让协议证据瑕疵合理怀疑优势证据
  【裁判要点】
  作为判决依据的几份关键证据在形式上均存在一定瑕疵,就抗辩方的抗辩理由及推翻瑕疵证据的证据证明力,结合整个证据锁链的其他次要证据和辅助证据,如果不能推翻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从整体案件来看,应当遵从优势证据原则,应支持提交较多较有利证据一方的主张。仅仅因为合理怀疑,不足以推翻瑕疵证据的证明力。
  2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诉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
  ——重整程序终止后,利害关系人对重整计划确认的债权能否享有异议诉权
  关键词:重整程序司法审查异议诉权
  【裁判要点】
  法院对重整计划的批准,是一种司法行为,是法院行使司法权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内容是否合法进行司法审查并确认的结果,这种确认的结果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且重整计划一经法院裁定批准,重整程序即依法终止,法律并未赋予利害关系人可就重整计划已确认的债权具有异议诉权。
  29董章坤诉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该案应视为被保险人已赔偿第三人的特殊情形
  关键词:保险合同第三者赔偿生效判决协助执行
  【裁判要点】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赔偿的责任已被生效判决确认,但尚未履行该判决,亦无履行能力,人民法院通知保险人协助执行被保险人在赔偿第三者后应在保险人处得到的保险赔偿金。保险人协助执行后,应视为被保险人已向第三者赔偿,被保险人起诉请求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该部分保险赔偿金的,应得到人民法院支持。
  30浙江互喜鹤服饰有限公司诉天津市芳胜商贸有限公司、唐山市丰润区宝兴华泰工贸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
  ——直接交付方式下空白背书票据权利的取得
  关键词:票据权利无因性空白背书补记善意取得
  【裁判要点】
  1票据的占有人在空白背书栏内补记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享有票据权利。
  2持票人仅对其直接前手转让票据的合法性以及双方交易的真实性负责,无需对其前手取得票据的合法性或交易关系的真实性承担举证责任。
  31万唯公司诉交建投公司、第三人海外建设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合同文本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关键词:合同文本文字作品著作权
  【裁判要点】
  如果合同文本约定条款表达方式较为有限,且不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所规定“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32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诉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体育赛事节目的法律属性与救济
  关键词:作品独创性录音录像制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组织专有权
  【裁判要点】
  以“定时播放”方式在网络传播的体育赛事节目,在独创性上尚未达到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所要求的高度,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应当作为录音录像制品纳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范畴,而不应通过广播组织专有权获得保护。
  33天津南开大学蓖麻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与张敏专利申请权纠纷案
  ——职务发明权利归属的认定
  关键词:专利权职务发明本单位权利归属
  【裁判要点】
  科研机构、高校是创新人才集中的区域,如何在创新型人才流动过程中,防止财政性资金科技项目知识产权流失,需正确区分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中“本单位”不仅指在劳动者的在编单位、聘用单位,还包括基于合作、协助或帮助关系而形成的临时或兼职工作单位。而是否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主要判断思路是,涉案发明创造所涉及的技术领域与原单位从事或交付的工作任务是否属于相关联技术领域,即涉案发明创造与原单位承担工作任务之间的“相关性”。该判断标准不同于发明专利侵权判断的审理思路,无需将涉案申请专利的技术与原单位工作曾使用技术进行比对,判断两者是否为同一技术,更无须鉴定两者的同一性。
  34卡比斯特制药公司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新颖性的判断中,仅体现于用药行为中的特征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制药方法是否具有限定作用
  关键词:物质的医药用途发明给药特征新颖性新用途已知用途制药行为用药行为方法权利要求
  【裁判要点】
  允许将发明实质在于药物新用途的发明创造,撰写成制药方法类型的权利要求来获得专利权,其实质是通过给医药用途发明创造提供必要的保护空间和制度激励,平衡社会公众与专利权利人的利益。
  实践中,给药对象、给药形式、给药剂量、时间间隔等是此类权利要求中经常出现的特征,分析各个技术特征体现的是制药行为还是用药行为,以及新用途与已知用途是否实质不同,是判定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是否具备新颖性的关键。
  物质的医药用途发明是一种方法发明,其权利要求属于方法类型。这类权利要求约束的是制造某一用途药品的制造商的制造行为,应从方法权利要求的角度来分析其技术特征。
  通常能直接起到限定作用的是原料、制备步骤和工艺条件、药物产品形态或成分以及设备等。对于仅涉及药物使用方法的特征,如果这些特征与制药方法之间并不存在直接关联,其实质上属于在实施制药方法并获得药物后,将药物施用于人体的具体用药方法,与制药方法没有直接、必然的关联性。这种仅体现于用药行为中的特征不是制药用途的技术特征,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制药方法本身不具有限定作用。
  35柏万清诉成都难寻物品营销服务中心、上海添香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在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对于权利要求的撰写存在明显瑕疵,无法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如何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构成侵权
  关键词: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解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明显瑕疵
  【裁判要点】
  准确界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构成侵权的前提条件。如果权利要求的撰写存在明显瑕疵,结合涉案专利说明书、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以及相关现有技术等,仍然不能确定权利要求中技术术语的具体含义,无法准确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则无法将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与之进行有意义的侵权对比。因此,对于保护范围明显不清楚的专利权,不应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构成侵权。
  36.天津威科真空开关有限公司诉天津市智合电器有限公司、洛阳晨诺电气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审查判断
  关键词:外观设计专利权现有设计相同产品一般消费者相同或相近似外观设计实质性差异
  【裁判要点】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在审查现有技术抗辩是否成立时,不应仅考虑被诉侵权设计与现有设计之间是否相同或有无实质性差异,还应注意外观设计专利与现有设计的异同以及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力,将被诉侵权设计、现有设计以及涉案专利三者分别进行比对,并考虑被诉侵权设计是否利用了涉案专利与现有设计的区别点,在此基础上对被诉侵权设计与现有设计有无实质性差异作出判断。
  判断被诉侵权设计是否落入涉案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应在认定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前提下,以对涉案专利产品同类或相类似产品具有常识性了解的一般消费者为判断主体,考虑外观设计专利较之现有设计之间的差异及其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再运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方法对被诉侵权设计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是否相同或有无实质性差异作出判断。
  37王秀壮诉滨海新区汉沽茶淀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
  ——诉讼中行政机关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行为的认定
  关键词:信息公开政府机关举证责任
  【裁判要点】
  行政机关逾期不答复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后在诉讼中提供有关政府信息的,视为履行了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申请人不能证明有关政府信息确实存在,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38沈丽娜诉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红桥支队行政赔偿案
  ——扣留事故车辆丢失的责任认定以及赔偿范围
  关键词:行政赔偿保管义务因果关系赔偿范围
  【裁判要点】
  行政机关将扣留的事故车辆委托特定场所保管,不能推定其尽到了行政保管义务,该特定场所被盗致使事故车辆丢失,行政机关应承担行政侵权责任;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不承担与其行政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损失的赔偿责任。
  39延安宏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延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责任事故批复案
  ——行政机关批复是否可诉的认定
  关键词:行政机关批复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裁判要点】
  内部行政行为通过行政机关的职权行为外化后,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时,可以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40张云华诉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案
  ——自行参加技术资格考试是否属于工伤
  关键词:工作原因上下班途中休息日
  【裁判要点】
  1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为了提升自我工作价值或者提高工作技能,会自行参加一些技术资格考试。这种行为与其工作有一定关系,但并不是所有与工作有关联的行为都可以被认定为因“工作原因”。若考试既非工作单位指派也非岗位必要工作,则参加技术资格考试的行为不应在工伤认定中认定为“工作原因”。
  2发生伤害当天是休息日不能单独作为工伤认定中“上下班途中”的否定性理由。工伤认定意义上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因此,发生伤害当天是否为休息日并不影响工伤认定的结果。
  3“因工外出期间”和“上下班途中”在法律适用时存在条文竞合或者相近的情况。并非所有因工作原因在单位以外场所受到的伤害都应认定为“因工外出期间”的情况。若职工在单位以外的工作场所是固定的,则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中“上下班途中”的情形。若职工的日常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并不固定,从保护劳动者利益角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中“因工外出期间”的情形。
  41高国庆等诉四川省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房屋行政登记案
  ——行政登记的审查范围及行民交叉案件的认定
  关键词:行政登记审慎义务行民交叉善意取得
  【裁判要点】
  对被诉房屋登记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包括程序审查和实体审查,行政机关对行政登记的审查为形式审查,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民事行政交叉案件,行政审判中可以就第三人对不动产是否属于善意取得作出认定;被诉房屋登记行为违法,但房屋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的,判决确认被诉行为违法,不撤销登记行为。
  42钦州市南方轮船有限公司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
  ——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件审查范围的确定
  关键词: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限制性债权非限制性债权
  【裁判要点】
  在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程序中,异议人提出的具体海事请求是否属于限制性债权,不属于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程序的审查范围。
  43上海申福化工有限公司与哈池曼海运公司、日本德宝海运株式会社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货损赔偿纠纷案
  ——如何适用《海商法》第五十五条计算货损赔偿额
  关键词: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货物损坏赔偿市价损失实际价值
  【裁判要点】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对其责任期间发生的货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其中货物的实际价值不包括市价损失。
  2014年第2辑
  1王莉诉重庆远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环境污染侵权因果关系的证明及推定
  关键词:环境污染侵权因果关系举证责任转移事实推定
  【裁判要点】
  1污染行为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应在不能排除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能性的事实被证明后,才转移至由污染行为人承担两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2如果污染行为在先、损害发生在后,依据现有与环境有关的科学技术知识及鉴定技术无法排除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可能性,污染行为人也未能举证证明两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推定因果关系存在。
  2王文峰、马正勇污染环境案
  ——擅自向河中倾倒大量工业废水的刑事责任认定
  关键词:刑事诉讼污染环境工业废水
  【裁判要点】
  对于擅自向河中倾倒大量工业废水的行为,在定罪时应重点界定该工业废水是否属于刑法所涉的污染物范围,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属于“严重污染环境”;在量刑时应当根据被告人犯罪情节适当限制缓刑的适用。
  3邓宣治诉宜昌旺兴饮料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
  ——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件中高度盖然性规则与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的适用
  关键词:环境污染侵权举证责任倒置高度盖然性规则
  【裁判要点】
  在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件中,受害人对其受损害及侵害人实施侵害行为承担举证责任,对损害事实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就可予以认定,对于侵害人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这一事实,应当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由侵害人承担举证责任,对于该事实的认定应当适用更加严格的证明标准。
  4马全军诉东阿县金鑫特钢有限公司等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
  ——环境侵权案件的特殊举证规则在实践中的应用
  关键词:环境侵权一般归责原则举证责任倒置证据认定
  【裁判要点】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受害方只要能举出盖然性证据证明被告存在环境污染行为且该污染行为与原告受损害有因果关系,就视为原告的举证责任已完成。如被告不能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举证证明,就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5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人民政府诉蒋荣祥、董胜振等水污染责任纠纷案
  ——水污染责任纠纷中起诉主体的认定
  关键词:公益诉讼水污染责任纠纷起诉主体
  【裁判要点】
  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水利机构按照职责权限作为镇管河道的主管单位,有权作为原告对污染者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6长阳珍珠果业营销专业合作社诉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
  ——司法鉴定对确认环境污染损害后果的运用
  关键词:环境污染污染与损失关联性司法鉴定举证责任分配
  【裁判要点】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污染关联性与损害后果确认,司法鉴定是重要方式。但对于鉴定中没有认定或无法确认的损害后果,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受害方提供的证据,加以客观认定。
  7青岛龙鑫泰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案
  ——单位犯罪中的异种数罪认定
  关键词:犯罪事实走私单位犯罪量刑数罪并罚
  【裁判要点】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责任人员在实施单位犯罪的同时,其个人又犯与单位犯罪相同之罪的,二者犯罪构成不同,属于异种数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8李传柱等犯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区别
  关键词: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占有目的
  【裁判要点】
  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在非法融资的团伙犯罪中,可以综合以下案件事实进行判断:(1)公司是否存在投资经营项目或者项目是否开始实际运作、落实;(2)许诺的高额利润回报或分成来自于什么,是公司的实际盈利,还是客户投资款?分红方式、比例是否超出公司实际经营所得,是否可持续;(3)是否对被害人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被害人进行投资?例如,虚构、夸大公司或项目的规模等。(4)行为人对前述问题是否明知或应当知道。一般来说,经营公司或项目的发起人、组织者或积极参与人员,包括中层管理人员,应当知道或了解经营的实际状况,他们在明知的情况下仍实施骗取被害人投资款的行为,可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其他参与人员,例如公司普通员工,往往不了解公司或项目的实际情况,只是按照前述人员的指示从事协助骗取投资款的行为,并领取固定工资的,不宜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9李振国故意杀人、强奸案
  ——强奸犯罪中使用暴力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定性
  关键词:强奸暴力致死动机罪数复合行为
  【裁判要点】
  强奸案中,如已查明的事实、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是出于报复、灭口的动机,对被告人的暴力行为不应单独评判,而应作为强奸犯罪的手段行为,以强奸罪结果加重犯定罪量刑。
  10陈波故意伤害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证明标准及证据规则适用
  关键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证明标准证据规则排除合理怀疑盖然性占优势
  【裁判要点】
  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被告人刑事犯罪事实不予认定的情况下,如果证明被告人有过错的证据占优势,则被告人虽不受刑事处罚,但应负民事赔偿责任。
  11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犯罪的司法认定
  关键词:诽谤罪寻衅滋事罪信息网络公诉
  【裁判要点】
  被告人利用信息网络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包括“捏造并散布”、“篡改并散布”、“明知虚假事实而散布”三种行为方式,同一诽谤信息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系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适用公诉程序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诽谤多人,并不要求诽谤其中每一人的行为均单独构成诽谤罪。被告人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12张伟盗窃案
  ——骨龄鉴定意见的证明力标准
  关键词:骨龄鉴定证明标准鉴定意见证明力定案依据
  【裁判要点】
  被告人的骨龄鉴定意见与户籍年龄能够印证的,应当认定被告人犯罪时已满18周岁。
  13谢友仁、潘锋犯盗窃罪再审案
  ——已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被再审改判后产生的问题及认定
  关键词:刑事再审延期审理数罪并罚执行完毕累犯
  【裁判要点】
  被告人在刑事案件刑罚执行完毕后犯新罪,刑事案件通过再审被依法撤销,刑罚执行应以该再审判决为依据重新认定,并据此认定累犯还是应实行数罪并罚。
  14梁四昌诈骗案
  ——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条件
  关键词:非法占有诈骗罪既遂犯罪数额量刑
  【裁判要点】
  对诈骗罪定罪量刑应以被告人实际取得的数额作为定罪量刑依据,对案发后已经归还的数额应从诈骗数额中扣除。
  15马昕炜破坏生产经营案
  ——因发泄不满破坏公司计算机系统行为的性质认定
  关键词:破坏生产经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
  【裁判要点】
  被告人为发泄对所在单位不满,利用岗位职权破坏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属于破坏生产经营行为,应认定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不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论处。
  16孟庆弘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数额的认定
  关键词:刑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犯罪数额
  【裁判要点】
  无实际生产经营的行为人既为他人虚开销项发票,又让他人为自己虚开进项发票,应当按其中虚开数额较大的一项计算虚开的数额。
  17赵建伟诉王珍珍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及不动产赠与撤销权的认定
  关键词:离婚协议效力认定不动产赠与撤销权
  【裁判要点】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若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不具有可撤销情形存在的,应对离婚双方具有约束力。离婚后一方同意将离婚协议中归己一方所有的财产给另一方的,应视为赠与行为,当赠与物为不动产,在不动产未经登记转移至另一方名下时,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行为。
  18尤圆圆、尤丹芳等诉尤剑松合同纠纷案
  ——让与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
  关键词:民事债权让与担保效力
  【裁判要点】
  让与担保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通过转移财产所有权给债权人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该约定如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反担保的一般要求,对其效力应予认定,债务人享有清偿债务赎回担保财产的权利。
  19杨陆锦诉曹宏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划拨土地上的私有房屋可以转让
  关键词:民事诉讼划拨土地上私有房屋可以转让
  【裁判要点】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卖该土地上私有房屋时,虽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未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但不影响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该房屋买卖合同仍然有效。
  20陕西龙钢集团富平轧钢有限公司诉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供气合同纠纷案
  ——情势变更因素消除后因合同解除造成的可得利益损失的认定
  关键词:合同纠纷情势变更合同解除可得利益
  【裁判要点】
  合同成立后,虽然发生了因经济政策调整造成合同一时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但双方当事人未明示解除合同,合同并不当然解除,在合同具备履行条件后,一方要求继续履行,另一方拒不履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确定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额中应扣减因情势变更造成的不可预见的损失。
  21刘志国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鹭江支行储蓄存款损失赔偿纠纷案
  ——储户对银行卡和密码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银行对取款人身份未尽充分审核义务,致存款被冒领时责任认定
  关键词:储户妥善保管义务银行审核义务
  【裁判要点】
  储户对银行卡和密码负有妥善保管义务,银行对取款人提供的身份证件验证应尽充分审核义务。银行计算机系统对银行卡及其密码的认证程序的识别,属于实质性审查。银行对身份证件验证属于形式上的审查。因储户未妥善保管银行卡及密码,银行对取款人提供的身份证件未尽充分审核义务,致存款被冒领,储户应对存款损失承担主要责任。
  22刘志敏诉天龙科技炉业(无锡)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案
  ——公司规章中薪酬保密条款的合法性审查
  关键词:解除劳动关系薪酬保密同工同酬
  【裁判要点】
  同工同酬是《劳动合同法》的基本要求,公司规章制度中载明的“薪酬保密”是与法律规定精神相悖的,故该规章制度不合法,不能作为法院审理的依据。
  23无锡市洋利特钢管有限公司诉李世岐等清算责任纠纷案
  ——案件受理审查时如何正确认定“重复诉讼”
  关键词:受理重复诉讼清算人赔偿责任
  【裁判要点】
  因买卖合同纠纷已被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公司,在被强制执行过程中经清算程序并予以注销,因清算组成员未依法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与先前审理和执行的买卖合同纠纷,不属同一法律关系,并非重复诉讼,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作出实体处理。
  24李振兰诉华家伟、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交通事故致孕妇终止妊娠,受害者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关键词:民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终止妊娠精神损害赔偿
  【裁判要点】
  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因CT检查影响胎儿健康发育,在医生的建议下选择终止妊娠,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与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联;受害者有权就终止妊娠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25李源等诉徐建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中证据的运用及好意同乘中民事责任的承担
  关键词:侵权机动车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好意同乘
  【裁判要点】
  1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如果没有确实、充分的相反证据,不能推翻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结论。
  2好意同乘情形下,应当酌定减轻责任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对精神损害赔偿金不予支持。
  26宋培安等诉郑州大亚兽药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同一用人单位,一工作人员因执行职务行为造成另一工作人员损害之责任认定
  关键词: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责任竞合
  【裁判要点】
  国家建立工伤保险制度,其目的不仅在于补偿受害人,也是为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用人单位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9成都鹏伟实业有限公司与永修县鄱阳湖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永修县人民政府采矿权执行案
  ——再审中止期间应否计算迟延履行金
  关键词:迟延履行金再审中止期间
  【裁判要点】
  迟延履行金是法院对不按时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计收的罚息,带有惩罚性质。而法院裁定再审中止执行导致的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是法院的职权行为所导致被执行人不能按时履行,非被执行人自身原因造成,被执行人的这种不能按时履行不应当受到惩罚。因此再审中止期间计收迟延履行金既无事实依据,也无法律依据。
  28左强诉王玉银、白牧等健康权纠纷案
  ——饲养动物惊吓间接致害的侵权责任
  关键词:饲养动物惊吓非直接接触因果关系原因力
  【裁判要点】
  1饲养动物并未和第三人的身体产生直接接触的情况下,第三人因受到饲养动物惊吓而避让,因此给受害人造成损害的,尽管饲养动物并没有直接造成损害后果的发生、受害人的损害后果距离饲养动物的惊吓较为遥远,但因为符合社会常理而具有相当性,应当认定受害人的损害与饲养动物的惊吓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受到饲养动物惊吓后避让而致人损害的间接侵权中,除了饲养动物的惊吓,还有其他因素的介入共同作用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与饲养动物惊吓原因力相适应的责任份额。
  2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长征街支行诉岢岚县愣子洗煤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
  ——商品融资质押监管协议的性质认定
  关键词:商品融资合同商品融资质押监管协议性质认定合并审理
  【裁判要点】
  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了《商品融资合同》后,贷款人、借款人与监管人三方又签订了《商品融资质押监管协议》,由此产生的贷款人与借款人的商品融资合同纠纷、贷款人与监管人之间的质押物监管纠纷,依法可以同案审理。
  30宜兴市凯燕置业有限公司诉无锡荣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抗诉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应终结再审
  关键词:民事诉讼抗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终结
  【裁判要点】
  在抗诉之前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且和解协议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本案再审诉讼。
  31金继典诉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追偿权纠纷
  ——多因一果间接侵权行为的认定和责任分担
  关键词:责任竞合过错推定间接结合管理义务追偿权
  【裁判要点】
  1高速集团公司作为高速公路的管理者,其有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义务,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使,因路面障碍物间接造成交通事故,高速集团公司未能及时清理障碍物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符合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二种责任要件,请求人可以选择诉讼;
  2车辆驾驶员违章驾驶与高速集团公司没有及时清理障碍物间接结合造成交通事故,高速集团公司虽然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文件进行了例行巡查,但没有尽到及时清理障碍物保证道路畅通安全的法定义务,以不作为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对事故的发生存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2穆昕诉张鸿等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中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
  关键词:股东资格确认诉讼地位第三人
  【裁判要点】
  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并非以引发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原因行为来确定各方当事人诉讼地位,而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与诉争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33陈锦洪诉张家口市东亚建材家俱装饰有限公司股权确认纠纷案
  ——出资未登记情形下股东资格的认定
  关键词:股东资格确认实际出资工商登记
  【裁判要点】
  股东资格的工商登记是第三人确认公司股东的重要依据,但在公司内部关系的认定中,要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依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和实际出资来确认。
  3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大顺快运(北京)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保险代位求偿权行使的基础
  关键词:保险代位求偿权承运人责任
  【裁判要点】
  货物运输代办人以承运人的身份签署运单时,应当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对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发生的毁损或者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有权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其请求赔偿的权利。
  35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诉镇江九龙大件运输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交强险保险事故的认定及格式免责条款的司法审查
  关键词:交强险保险事故认定格式免责条款明确说明义务履行标准效力评价
  【裁判要点】
  交强险保险事故认定以是否属于“交通事故”为核心。交通事故的认定不以是否“在道路上”这一场所限制为要件,应当以车辆是否处于作为交通工具使用的通行状态为核心要件。
  保险合同格式免责条款的司法审查,应当尊重保险合同的特殊性,以合法性与合理性为基准,审慎地对格式免责条款进行效力评价。
  3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嵩县支行诉赵建设、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嵩县支公司等借款保证合同、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
  ——保证保险合同法律性质的判定及关联诉讼的合并审理
  关键词:民事诉讼借款保证合同保证保险合同合并审理
  【裁判要点】
  借款人与银行签订的银行自身代理的保险业务并约定以本银行机构为受益人,旨在保证金融机构债权实现的保险合同,银行应当优先行使自身受益人权利。
  借款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以金融机构为受益人的保险合同,具有担保性质,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引发的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是具有关联关系的民事案件,可以合并审理。
  37江西省奉新申新化工有限公司诉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吉林市星海磁业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瑕疵背书持票人票据权利的审查与认定
  关键词:票据权利背书连续瑕疵背书书写错误
  【裁判要点】
  因书写错误等原因造成的背书形式差异,并不必然导致持票人丧失票据权利,仅构成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的障碍。如果持票人能够举证证明背书形式差异系因笔误等合理原因造成,以及取得票据的合法途径,进而证明票据流转具备合法性,且背书具有对象同一性,其仍然享有票据权利,其票据权利应当予以保护。
  38江苏济川制药有限公司诉北京福瑞康正医药技术研究所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
  ——涉及药品的技术转让合同中如何认定违约行为以及判断合同的目的
  关键词:药品注册新药申报药品技术转让合同目的合同解除
  【裁判要点】
  在涉及药品的技术转让合同中认定违约行为,应当熟悉药品注册的流程以及国家对药品注册管理的相关规定,正确理解合同的条款,准确解释合同的目的,从而判断履约行为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违约行为的评判不能脱离客观技术事实。在新药申报中,申报生产时的稳定性数据是临床申报时稳定性数据的一种延续,保证申报资料数据的真实可靠属于技术出让方应当负有的责任。药品研发和药品生产企业均有保证公众用药安全的义务和责任。药品研发中的技术出让方提供真实可靠的技术资料,对申报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仅是合同义务,也是其作为药品注册申请人的法定义务。
  39日本特殊陶业株式会社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智择(香港)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案
  ——关于“以欺骗手段注册商标”的适用情形
  关键词:行政诉讼绝对禁止性事由欺骗手段其他不正当手段
  【裁判要点】
  在商标授权、确权案件的司法审查中,一般将商标能否被核准注册或维持有效的事由分为相对禁止事由和绝对禁止事由,而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欺骗手段注册商标”属于绝对禁止的事由。在商标确权案件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正确适用,明确其具体适用条件,不应随意进行扩张解释。
  40中国体育报业总社诉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广东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广播体操等功能性肢体动作的著作权问题
  关键词:著作权作品十大创新型案件
  【裁判要点】
  一、广播体操等具有功能性的肢体动作不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成果,有强身健体之功用,本质上属于思想而非思想情感之表达,既不展现文学艺术之美亦不展现科学之美,不具备作为作品的法定条件。其既不是汇编作品,也不属于任何一种法定作品形式,因此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二、著作权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这种使用只能是由表演者重新演奏该音乐作品,并重新制作录音制品,而不能直接复制他人已录制的录音制品,否则构成对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制作者权利的侵犯。
  4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诉广州珠江数码集团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三网融合下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认定
  关键词:三网融合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技术中立
  【裁判要点】
  广播电台、电视台或具有广播电台、电视台性质的特殊主体,通过自己的有线电视网络设备转播卫星节目提供给用户点播、观看,属于广播行为中的有线转播行为,不属信息网络传播行为。
  42杜国强诉刘绍增、亿达津德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专利侵权案件中必要技术特征的认定
  关键词:专利侵权全面覆盖等同侵权多余指定
  【裁判要点】
  “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最基本原则,只有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包含了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全部技术特征,才能认定其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43郭某海、郭某龙诉某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案
  ——股东在行政审判中可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关键词:股东公司利益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股东代表诉讼
  【裁判要点】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的是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拒绝或者怠于通过诉讼手段追究有关侵权人的责任时,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利益而依据法定程序,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对侵权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法律制度。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如果对代表诉讼的对象和范围加以限制,无疑就是对公司自身诉讼权利的间接限制。只要是公司利益受到了损害而公司却拒绝或者怠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都应该有权提起代表诉讼。
  44张某某、常某某诉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待遇核定案
  ——工伤待遇核定中“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认定及举证责任之分配
  关键词:工伤保险待遇核定主要生活来源举证责任
  【裁判要点】
  1在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过程中,应准确把握《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中“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立法原旨,是否系“主要”需根据工亡职工生前可提供的物质给付在申请人基本生活来源中所占比例来确定,应考虑工亡职工生前提供的供养费用(金钱)和供养帮助(非金钱,如无劳动能力亲属责任田的耕种等)两个层面。
  2考虑到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社会弱势群体属性,建议其举证责任以提供“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为限,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则负有核实该证明真实性的义务,否定该证明之效力时应承担相应举证责任,以实现举证责任部分倒置。
  45湖南安信医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诉北京市司法局、国科鉴定中心司法行政答复案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答复合法性的认定
  关键词:行政诉讼行政答复司法行政答复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
  【裁判要点】
  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活动、司法鉴定人及其执业活动依法负有指导、管理、监督、检查的法定职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情形的,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住所地或者司法鉴定人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司法行政机关受理投诉后,应当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并以调查结果为依据依法作出的处理结果即行政答复。当事人对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答复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46邓某申请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无罪赔偿案
  ——无罪赔偿的法律认定
  关键词:国家赔偿重审无罪赔偿义务机关羁押天数监视居住
  【裁判要点】
  1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以“谁侵权谁赔偿”为原则,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为例外;
  2羁押天数计算时应将羁押当日和释放当天均计算在羁押天数内;
  3监视居住的期间是否应予赔偿应区分不同情况,对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应予赔偿。
  47山西杏花村国际贸易公司诉港捷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提单持有人何时取得提单不影响诉讼时效的起算
  关键词: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诉讼时效起算点
  【裁判要点】
  承运人“应当交付货物之日”是指承运人将货物运抵目的港,具备交付条件的合理日期。托运人未收到银行退回的正本提单,不影响诉讼时效的起算。
  48仰海水诉北京鑫裕盛船舶管理有限公司船员服务合同纠纷案
  ——船员服务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关键词:船员外派船员服务合同船员劳务合同
  【裁判要点】
  船员服务机构向船员提供代为办理申请培训、考试、申领证书等有关手续,代理用人单位管理船员事务,应认定为船员服务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14年第3辑
  1宋占云诉北京市仁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人身损害赔偿案
  ——准确认定会诊行为影响医疗事故责任承担
  关键词:会诊行为医疗事故医疗损害责任
  【裁判要点】
  医师外出会诊应当以邀请医疗机构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的书面邀请函或二者之间签订的书面会诊合同为依据。未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且未与其他医疗机构签订会诊协议的医疗机构应当对受邀医师的医疗过错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2高某诉被告厦门市第三医院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患者治疗时自杀身亡的法律后果
  关键词:治疗自杀侵权过错
  【裁判要点】
  患者在治疗时自杀身亡,综合判断患者的病情、医疗机构的性质及医疗机构的治疗及护理行为,如果确定医疗机构并无过错,则医疗机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3翟明武等诉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存活机会丧失理论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借鉴运用
  关键词:存活机会丧失医疗损害赔偿比例因果关系
  【裁判要点】
  在低治愈率患者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患者依照传统因果关系理论难以证明其损害与医疗过失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获得赔偿的可能性极少。为平衡医方和患方利益,在此类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可借鉴存活机会丧失理论,以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代替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对医方和患方的举证责任进行合理分配,并将期待适当治疗利益作为赔偿对象,以比例因果关系原则为基础,由法官酌定赔偿数额。
  4黎国顺诉宜昌市夷陵医院医疗损害责任案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选择合理性
  关键词:医疗过错损害赔偿司法鉴定
  【裁判要点】
  目前各级医学会和司法鉴定机构均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究竟由医学会还是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首先须确定当事人双方是否意见一致,否则,由法院依法依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
  5陈某娟诉武汉市某区妇幼保健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医方伪造、篡改病历主张的举证责任
  关键词:过错无直接关系赔偿责任划分
  【裁判要点】
  诊疗行为发生在《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前,但对于该诊疗活动引起的后果是在《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后才经过鉴定确定,且后续治疗一直持续到《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后的,应适用《侵权责任法》。
  患者仅主张医疗机构有伪造、篡改病历的嫌疑,但不能对此举证证明的,不能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
  受害人究竟系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应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受害人的户籍为标准,并综合考虑其职业、经常居住地、主要生活来源等因素确定。
  6叶春业走私普通货物案
  ——对互联网海外代购行为法律风险的思考
  关键词:走私罪网购海外代购主观明知量刑
  【裁判要点】
  通过互联网进行海外代购,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应缴税额较大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7徐国元减刑案
  ——减刑案件中重大立功情节的判定
  关键词:减刑重大立功情节实用新型专利
  【裁判要点】
  监狱机关提请依据“实用新型专利”作为重大立功表现予以减刑的,法院审查时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为标准,对“实用新型专利”所具备的新颖性、实用性、创造性特征,及其技术含量和对社会生活、生产邻域的重大影响程度作出判定。应严格掌握重大立功表现的认定标准。
  8鲁刘典信用卡诈骗罪案
  ——盗窃未激活信用卡并挂失使用行为的认定
  关键词:盗窃挂失激活信用卡诈骗罪冒用盗窃罪
  【裁判要点】
  尚未激活的信用卡属于广义上的无效卡之一,由于犯罪人针对的犯罪对象仅是未激活的信用卡,其侵犯的客体只能是金融管理秩序,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因此,盗窃未激活的信用卡并挂失使用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9熊四传假冒注册商标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
  ——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特点
  关键词: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证明标准法律责任
  【裁判要点】
  审理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分别体现刑事审判有利被告和民事审判平等保护的思维方式,按照刑事诉讼排除合理怀疑和民事诉讼优势证据的证明标准,确定罪刑相适应的刑事责任和依法酌定赔偿数额的民事责任。
  10张杰侵犯著作权案
  ——刑事审判中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界定
  关键词: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
  【裁判要点】
  在互联网上利用“P2P”技术实施的非法在线视听、阅读网站等侵犯著作权案件属新类型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认定此类案件中被告人是否实施了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复制发行”行为,关键在于判定其行为是否属于“通过信息网络传播”。
  11张建刚等犯非法经营罪案
  ——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生产、销售达到同类正品标准癌症药应按假药论处
  关键词:生产销售假药非法经营人体健康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
  【裁判要点】
  行为人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批准文号而生产药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行为人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非法经营罪,依法应择一重罪处罚。
  12王建秋、赫喜贵等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
  ——特殊体质被害人死亡案件中因果关系的确定及量刑
  关键词:特殊体质被害人死亡因果关系归责原则量刑
  【裁判要点】
  行为人对被害人实施了危险较低的伤害行为,但由于被害人具有特殊体质,危害行为导致疾病发作,二者共同作用下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如何确定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13刘超、陈兰燕绑架、抢劫案
  ——被告人翻供案件的证据认定
  关键词:口供翻供间接证据经验法则证据认定
  【裁判要点】
  对被告人翻供案件证据认定时,应严格审查供与证的取得先后、供与供、供与证的矛盾,充分运用间接证据,运用经验法则、逻辑思维来综合判断翻供真伪。
  14赵军诈骗案
  ——个体工商户的雇员利用职务之便,虚开借条骗取借款的行为如何定性
  关键词:诈骗罪职务便利虚构事实非法占有个体工商户
  【裁判要点】
  个体工商户的商行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出具虚假借条骗取借款,其行为应定性为诈骗罪。
  15俞辉诈骗罪案
  ——诈骗罪与票据诈骗罪竞合的界定
  关键词:诈骗罪票据诈骗罪竞合
  【裁判要点】
  在实施诈骗活动中,行为人在诈骗方法上实施了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但并未通过向对方交付票据直接获取对价,而仅是将票据作为延缓债务履行的担保的,不成立票据诈骗罪,而应以诈骗罪论处。
  16董勇、李文章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转移他人虚拟财产并牟利的行为认定
  关键词:虚拟财产数据价值鉴定
  【裁判要点】
  因虚拟财产处于游戏运营商的直接控制和支配之下,其本质属性是数据,且具有价值不稳定性等自身特点,再加之司法实践中存在价格鉴定等取证困难的客观原因,因此,对于将他人游戏注册账号内的虚拟财产转移至自己及同伙游戏账号并通过网络出售牟利的行为应认定为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17王文峰、马正勇犯污染环境罪案
  ——擅自向河中倾倒大量工业废水的刑事责任认定
  关键词:刑事诉讼污染环境工业废水
  【裁判要点】
  对于擅自向河中倾倒大量工业废水的行为,在定罪时应重点界定该工业废水是否属于刑法所涉的污染物范围,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属于“严重污染环境”;在量刑时应当根据被告人犯罪情节适当限制缓刑的适用。
  18姬刚运输毒品案
  ——如何认定运输毒品罪的既遂、未遂与预备
  关键词:运输毒品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预备
  【裁判要点】
  在犯罪人实施运输毒品行为之前的其他行为,只能认定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应认定为犯罪预备。
  19郑伟雄利用影响力受贿案
  ──如何区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介绍贿赂罪
  关键词: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介绍贿赂罪特殊主体中间人不正当利益
  【裁判要点】
  中间人收受请托人的钱财后,通过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认定的关键在于中间人是一般主体还是特定主体。
  20李大平强制医疗一案
  ——强制医疗程序的具体适用
  关键词:特别程序司法鉴定强制医疗刑事责任能力社会危害性
  【裁判要点】
  这一特别程序适用的对象,是指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适用该程序的目的在于保障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损害。
  21刘某诉张某离婚纠纷案
  ——不动产权属的认定与优势证据规则的运用
  关键词:不动产权属登记初步证据优势证据
  【裁判要点】
  不动产权属证书仅具有初步证明物权归属的作用,不动产登记簿是确认不动产物权归属的依据,但也仅具有权利公示推定的证据效力。在一方当事人提供较为充分的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应综合审查相关证据的证明力,判断各个证据的证明力大小,运用优势证据规则判断不动产物权的归属,确认不动产的物权人。
  22余某诉黄某赡养纠纷案
  ——二审期间作为被上诉人的原审原告可撤回起诉
  关键词:二审期间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撤回起诉
  【裁判要点】
  《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二审期间,作为被上诉人的原审原告撤回起诉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应保障其权利行使。但是,为防止原审原告滥用处分权,损害他人权益,人民法院准许原审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应具备相应条件。
  23王三君诉宜兴市邦德酒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预付式消费卡的性质及转让中的担保义务
  关键词:预付式消费卡债权转让债权瑕疵担保责任
  【裁判要点】
  预付式消费卡具有代币券和现金的一些表象特征,但与货币也有着本质的区别,通常情况下不能作支付的手段流通。但如一方同意接收消费卡作支付方式,性质上属于原持有消费卡的一方将对商家的享有的债权转让给了接收消费卡的一方,该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支付消费卡的一方仅对该债权的有效存在负有担保责任,但对债务人的清偿能力不负担保义务。
  24郏先红诉章志芳、奉化江口街道河西村经济合作社等民间借贷纠纷案
  ——村经济合作社保证担保效力的认定
  关键词:村经济合作社担保越权行为
  【裁判要点】
  村经济合作社为个人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时,必须经过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应审查表决情况,如未经过标称程序或表决未通过,即使借贷凭证上加盖了合作社印章,因出借人未尽到审查义务,并非善意相对人,该担保也属无效,对经济合作社没有法律约束力。
  25天津生力科贸有限公司与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昌富利(香港)贸易有限公司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案
  ——委托代理进出口法律关系中代理人的责任认定
  关键词:进出口代理合同义务编码错误原因及时通知延迟报关入境原因
  【裁判要点】
  在委托代理进出口法律关系中应根据合同约定,正确区分进出口贸易和代理环节中的合同义务,因进出口贸易中的风险导致的经济损失不应由代理人承担。
  26郝爱军、宋俊苗诉张忠芳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土地承包合同效力的认定
  关键词:土地承包合同效力
  【裁判要点】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承包农户取得承包经营权的重要依据,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不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前提条件,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承包合同成立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应与土地承包合同相一致。
  27蒋丽诉刘涛劳动争议案
  ——劳动关系的认定
  关键词:劳动关系个体工商户
  【裁判要点】
  在个体工商户被业主注销这一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认定业主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8香港蒙西玛莫赛陶瓷有限公司厦门代表处与陈美芳劳动争议案
  ——安排工作交接是否意味着同意劳动者的产前假申请
  关键词:产前假劳动合同解除
  【裁判要点】
  产前假的申请必须得到单位的批准方可生效。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产前假申请不置可否,但又安排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意味着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的请假申请。
  29杨秀梅诉庞卫江、余芹飞劳动争议纠纷案
  ——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的单位非法用工造成伤害后果性质及赔偿主体的认定
  关键词: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的单位非法用工赔偿主体
  【裁判要点】
  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的单位非法用工造成伤害后果情形的,应按照劳动合同关系进行处理,适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由非法用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因用工单位未经设立登记等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依据立法目的可由其出资人承担非法用工赔偿责任。
  30赛夫华兰德(厦门)车辆部件有限公司诉张波劳动争议纠纷案
  ——未经民主程序制定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可否作为用工管理和法院裁判依据
  关键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制定严重违反
  【裁判要点】
  一、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为:内容合法;制定程序合法,即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后必须向劳动者公示。在制定程序上存在瑕疵,即未经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如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形,并已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也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和法院裁判依据。
  二、用人单位只有在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才能辞退劳动者,如何认定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达到严重程度,应从企业用工管理规范、劳动者违规行为可能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综合考虑。在司法实践中应结合规章制度本身的内容、员工的违规行为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32孙长生诉郑州市馨禧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用工性质的认定
  关键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劳务关系
  【裁判要点】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不论此类人员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双方发生用工争议的,应按劳务关系处理;用人单位招用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即使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双方发生用工争议的,也应按劳动关系处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同于职工养老保险,是否领取社会养老保险,不影响劳动关系的认定。
  32胡剑刚诉宁波市鄞州鹰龙海畔大酒店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内部承包协议法律效果的认定与处理
  关键词:民事劳动合同纠纷内部承包协议劳动关系加班工资
  【裁判要点】
  企业内部承包协议的性质认定并不能一概而论,而是要根据协议的主体、内容以及实际履行情况加以考量。劳动者入职后与用人单位另行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应视为具有劳动合同性质,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关系,但劳动者不应再行主张加班工资。
  33赵春民等四人诉渤海新区供电公司等高度危险活动损害责任案
  ——高压电致人损害案件中过失相抵幅度的限定
  关键词:高压电致损无过错责任过失相抵限制相抵幅度实质平等
  【裁判要点】
  从事高空、高压等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受害人擅自进入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存在过错)情形下,经营者亦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应适用过失相抵原则,过失相抵的幅度不应超过50%,即过失相抵幅度应受到限制。
  34阳城县皇城相府(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诉晋城市国新能源运销公司北板桥发运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合同债权请求权与票据追索权发生竞合时的管辖权处理
  关键词:管辖权合同债权请求权票据追索权请求权竞合
  【裁判要点】
  在票据关系的直接前后手之间,存在合同债权债务关系的,应当允许当事人选择主张票据追索权或主张合同债权行使诉权,也应当允许另一方当事人同时主张票据抗辩权和合同债权的抗辩权。
  35青岛鑫润商贸有限公司诉青岛冠华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应正确区分票据纠纷与票据基础法律关系纠纷审理规则
  关键词:票据纠纷买卖合同举证责任
  【裁判要点】
  同为票据关系当事人的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依据票据基础法律关系即买卖合同提起诉讼,应定性为买卖合同纠纷,而非票据纠纷。原告方应首先就双方买卖法律关系举证,票据本身能否证明票据原因关系,应具体分析。在票据有效的情况下,票据债务人仍可能依据票据基础关系进行抗辩。
  36陈辉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借记卡纠纷案
  ——储户银行卡未离身却遭异地支取情形下的责任承担
  关键词:银行卡异地支取举证责任责任承担
  【裁判要点】
  持卡人与发卡银行之间形成储蓄合同关系,其在性质上属于借款合同而非保管合同,储户对银行卡里存款尽享有债权,银行对储户存款享有所有权。根据我国《合同法》确立的违约责任适用严格责任原则,银行卡被他人以复制卡(或称伪卡)方式盗取的,发卡银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银行能够举证证明持卡人未尽到妥善保管密码或防止损失扩大义务的,可以根据持卡人过错大小相应地减轻违约方的责任。
  37李刚毅诉北京慈铭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
  ——伪造股东签名对股东会决议效力的影响
  关键词:伪造签名股东会决议效力撤销无效
  【裁判要点】
  伪造个别股东签名而形成的股东会决议,如经过超过表决比例的股东同意,其效力应根据决议内容分别判断:如果决议事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且被伪造签名的股东是否参加该次会议均不影响表决结果,则伪造签名的行为属于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存在瑕疵,该决议事项属于可撤销范畴;如果股东会的决议事项属于处分股东私权利,必须经被伪造签名的股东同意方为有效,则该决议事项因并非股东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而无效。
  38北京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北大依林公司诉北京北大附中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
  ——股东知情权的行使界限
  关键词:股东知情权行使界限
  【裁判要点】
  公司法既赋予了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权利,同时也要求股东应当基于正当理由行使该项权利,从而确保股东权利和公司利益实现平衡。在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存在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时,公司可以拒绝股东查阅。从举证责任的角度看,公司应就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具有不正当目的负有举证责任。
  39张同禄诉北京禄颖兰釉艺工艺品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案
  ——股东知情权的保护与合理限制
  关键词:股东知情权查阅会计账簿正当目的
  【裁判要点】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时,可以拒绝股东查阅。当股东的近亲属经营与股东所在公司同类的业务,且主营产品均由股东设计,存在市场竞争关系时,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可以认定构成《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情形。
  40北京运河旅行社有限公司诉北京京城水系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其他合同纠纷案
  ——一人公司人格否认之认定
  关键词:一人公司人格否认认定
  【裁判要点】
  在对一人公司具体适用人格否认制度时,法院应重点审查股东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公司财产、人格、人员以及具体业务等方面的高度混同,并准确分配相应举证责任,谨慎作出判断。
  4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诉广州北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高速公路管理者对路面障碍物造成公路使用人的财产损失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认定
  关键词:高速公路管理者保险代位求偿权
  【裁判要点】
  高速公路管理者保障车辆安全通行,既是法定义务,又是合同义务;而公路使用人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亦负有行车安全注意义务,对机动车碰撞路面障碍物而引致的经济损失,应根据过错责任大小确定民事责任范围。
  42申请人淮安市恒通典当有限公司要求实现担保物权案
  ——特别程序实现担保物权之司法实务探索
  关键词:特别程序实现担保物权抵押权
  【裁判要点】
  申请特别程序实现担保物权案一般仅作形式审查,但实现担保物权之非讼程序兼交错适用诉讼法理是实务之需,如特别程序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对其合法性等问题进行实体审查一样,其也可以适度地对有关担保物权存在与否及担保债权范围和数额、担保物权人对权利的处分等争议的非疑难、复杂的实体问题一并审查。法院裁定法律文书送达后立即执行符合实体法关于实现担保物权的要求。优先受偿权涉及诸多主体的权利和诸多实体问题,裁定就担保财产拍卖或变卖后申请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不具有普遍适用性,应慎重为之。
  43薛华克诉燕娅娅、北京翰海拍卖有公司限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参照他人摄影作品绘制油画行为构成侵权
  关键词:摄影作品油画改编权合理借鉴
  【裁判要点】
  未经许可参照他人摄影作品绘制油画,在油画中使用摄影作品具有独创性的画面形象,并对油画进行商业性使用的行为,构成对摄影作品改编权的侵害。
  44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宏达通讯有限公司、北京华信通电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智能手机自带视频播放软件的侵权责任判定
  关键词:聚合类视频软件深度链接服务器标准用户感知标准注意义务
  【裁判要点】
  聚合类视频软件对所搜索的视频范围、链接对象进行了限定,这类软件运营商提供的是一种为特定对象提供特定内容的深度链接,而非一般意义上的链接,故认定该链接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需要从是否构成间接侵权的路径来分析。通过对合理注意义务的个案具体考量,认定软件运营商对被链的视频是否可以预知和掌控,从而认定其是否负有比一般网络服务提供商更高的注意义务。如果被链的第三方平台的内容是侵权视频,则软件运营商应承担帮助侵权的侵权责任。
  45坎有限公司诉宁波市鄞州塔图姆时装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网络域名侵害商标权的认定与责任承担
  关键词:网络域名商标权司法认定法定赔偿
  【裁判要点】
  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公司外宣网站使用与权利人相同字母的注册商标的网络域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认,又无相关证据证实其使用该网络域名合理性理由的,构成对权利人注册商标权的侵害。同时,商标侵权民事责任中的法定赔偿,并不能成为无损失亦赔偿的“保护伞”,而应该在认定权利人因侵权遭受了损失的基础上,再对遭受的损失进行认定,无法认定的,才能适用法定赔偿。
  46李耀辉诉张始状、第三人潍坊医学院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形成的专利申请权的归属问题
  关键词:专利申请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职务发明
  【裁判要点】
  专利申请权原则上属于发明人,但也应考虑到职务发明、法律的特别规定、当事人约定等具体情况。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除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情形外,原则上应属于单位。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基金项目所形成的发明专利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外,由项目承担者依法取得。
  47娄丙林诉北京市水产批发行业协会垄断纠纷案
  ——横向垄断协议的认定
  关键词:行业协会固定和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排除和限制竞争横向垄断协议
  【裁判要点】
  行业协会组织其会员达成固定和变更商品价格的排除和限制竞争的协议,构成横向垄断协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该行为违反我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48胡秀侠诉沧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
  ——撤回对没有依法送达的劳动仲裁裁决书的民事诉讼不导致该裁决书生效
  关键词:工伤认定劳动仲裁
  【裁判要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应以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为基础条件。对没有依法送达的劳动仲裁裁决书提起民事诉讼后又撤诉,该劳动仲裁裁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需要劳资双方具有支配从属关系,如果没有支配从属关系,则不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49赵伯涵、赵玉质诉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强制拆迁行政赔偿案
  ——赔偿请求与违法行政行为之间因果关系的确定
  关键词: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赔偿范围赔偿数额“酌定”原则
  【裁判要点】
  在行政机关的强制拆除决定及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的情况下,该违法行为给行政相对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应当进行赔偿。在房屋损失的认定上,应以强拆行为被确认违法的时间为估价时点,按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在室内物品和附属物损失的认定上,因行政机关程序违法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应根据优势证明标准和“就高不就低”原则,酌情确定赔偿数额。行政行为涉及实际受益的第三人的,可判令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后根据公平原则向第三人主张权利。
  50厦门加州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厦门市海沧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拆除”是否属于行政处罚的认定
  关键词: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拆除
  【裁判要点】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拆除”是一种行政处罚,本案被告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51吕雪英诉鹤山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案
  ——行政诉讼中司法鉴定申请的采纳问题
  关键词:行政处罚环境保护司法鉴定
  【裁判要点】
  进行笔迹司法鉴定的前提应该是当事人对该“签名”的真实性存在合理怀疑,但在当事人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足以令人对该“签名”之真实性产生质疑的情况下,法院在依据现在证据能证实签名的真实性的情况下,不批准当事人的司法鉴定申请,应认定为程序合法。
  52张志光等10人诉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城建其他行政行为案
  ——驳回复议申请决定之诉与原行政行为之诉不能并存
  关键词:驳回复议申请决定原行政行为起诉对象
  【裁判要点】
  1驳回复议申请决定否定了申请人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获取救济的权利,当事人有权对此提起行政诉讼;
  2在当事人已就驳回复议申请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后,不得同时就原行政行为另行起诉,上述两诉不能并存。
  53厦门西凌海运有限公司诉庞贝捷涂料(昆山)有限公司海商合同管辖权纠纷案
  ——混合合同的海事专门管辖
  关键词:混合合同地域管辖权专门管辖择地诉讼
  【裁判要点】
  在因混合合同引起的纠纷中,只要部分争议属于海事法院专门管辖范围,海事法院即具有案件管辖权。
  54霸州市胜芳志兴制管有限公司诉天津市五环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案
  ——货运代理企业承运人身份的识别因素
  关键词:货运代理公司代理人承运人识别因素
  【裁判要点】
  区分货运代理合同与运输合同时,应从合同条款约定、托运单和提单等单据的记载、货代公司的实际行为、交易历史、货代公司的收益形式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进而确定货运代理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
  2014年第4辑
  1.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智珠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网络服务提供者教唆侵权的认定
  关键词:教唆侵权网络服务提供者版主
  【裁判要点】
  网络服务提供者教唆侵权的认定主要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但仅凭网络提供者采取的鼓励或者引诱措施,并不构成教唆侵权的充分条件,而是需要结合个案情形,综合考量信息存储空间内提供作品的主要类型、作品的知名度以及实施直接侵权行为的主体,从而对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具有主观过错进行综合判断。
  2.被告人张俊雄侵犯著作权案
  ——网络聚合平台通过P2P技术传播影视作品型网络服务提供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认定
  关键词:网络服务提供行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作品侵犯著作权罪
  【裁判要点】
  非作品提供的网络服务提供行为,符合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实质性要件,属刑法司法解释视为“发行”的“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作品”的行为。在作品直接提供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事实成立,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其传播的作品具侵权性存在明知的情况下,应当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以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
  3.朱洋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认定
  关键词: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定性情节
  【裁判要点】
  行为人使用从网络下载的账号和密码数据包,利用扫描软件,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登录尝试,从而获取正确账号和密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刑法规定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根据所获取的账户和密码数量,确定犯罪情节和量刑幅度。
  4.向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罪名的认定
  关键词: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名认定
  【裁判要点】
  被告人向军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单位配发的专用电脑、程序软件和配套的GPS卡,非法控制长江三峡水上GPS综合应用系统,多次为“联顺666号”等54艘货轮提前申报船闸过闸计划,从中非法牟利共计人民币43110元,情节特别严重,严重扰乱了三峡—葛洲坝船舶过闸正常的调度指挥和长江水上交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5.岳曾伟等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侵入他人网络游戏空间窃取游戏金币的行为性质认定
  关键词:网络信息犯罪虚拟货币电子数据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裁判要点】
  利用购得的网络游戏账号及密码侵入他人游戏空间窃取游戏金币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6.侯正福犯利用影响力受贿案
  ——利用影响力的认定与共同受贿的区分
  关键词:利用影响力受贿
  【裁判要点】
  被告人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请托人巨额资金,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7.张广现故意伤害、尹红丽被指控窝藏宣告无罪案
  ——亲属知情不举与窝藏罪的界限
  关键词:知情不举窝藏罪
  【裁判要点】
  明知亲属是犯罪的人而与之共同生活,没有实施妨害司法机关查获犯罪的活动的,是知情不举的行为,不构成窝藏罪。
  8.龚兴华、黄志军等绑架案
  ——绑架罪犯罪情节较轻之认定
  关键词:绑架罪情节较轻
  【裁判要点】
  发生在亲属之间、尚未勒索到财物即释放人质,没有造成明显人身伤害等其他严重后果的绑架犯罪不宜当然认定为“情节较轻”,而应从犯罪目的、犯罪手段、犯罪主体与对象及其他影响罪质轻重的事实因素分析评判是否达到“情节较轻”的认定标准。
  9.高建伟、焦凤林侵犯著作权案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违法所得的认定及处理
  关键词:侵犯著作权罪抗诉违法所得罚金
  【裁判要点】
  违法所得是指行为人从事违法活动获取的财物以及其他以违法所得论处的非法财物,从数额上看,其既包括成本也包括利润。如果能够查实违法所得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该先行发还被害人以弥补其民事上的损失,如果不能查实,或者权利主体不明确,应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罚金刑作为附加刑,其量刑幅度应与主刑相统一。
  10.陈小强交通肇事案
  ——2012年《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和解程序适用及其思考
  关键词和解程序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谅解宽严相济刑罚权
  【裁判要点】
  2012年《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公诉案件的当事人和解诉讼程序,对于适用和解程序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其量刑情节分别是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刑事处罚,而刑罚执行措施则优先考虑适用非监禁刑。
  11.郑永生被控故意伤害宣告无罪案
  ——非法鉴定意见的排除
  关键词合法性原则证据能力证明力鉴定意见认证
  【裁判要点】
  公诉机关在刑事诉讼程序之外启动对有争议的人身伤害医学进行重新鉴定,所得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为缺乏证据能力并予以强制排除。
  12.张宪国交通肇事案
  ——交通肇事后逃逸与交通肇事犯罪后潜逃的区分
  关键词罪名交通肇事逃逸潜逃
  【裁判要点】
  肇事人已履行交通肇事后的法定义务之后,为逃避法律责任逃跑,不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犯罪后潜逃。
  13.罗亮、刘俊峰等33人非法经营罪案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庭前会议程序适用
  关键词庭前会议预备程序证据争点审理期限
  【裁判要点】
  庭前会议程序的适用,有效梳理了庭审中可能涉及的程序性争议及事实证据争点,紧缩庭审周期,强化了庭审功能,确保了该涉众性案件的庭审集中、有序、高效开展。
  14.李军、陈富海等28人诈骗案
  ——利用酒托诱骗他人高额消费行为的性质与认定
  关键词:刑事诈骗罪酒托诱骗他人高消费
  【裁判要点】
  以骗取财物为目的,通过虚构“交友”等事实,以不合格酒或廉价酒冒充高档酒等手段,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和判断,自愿处分财物,数额较大的,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15.曹顺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案
  ——线上高额返利形成传销模式的经营行为如何定性
  关键词:线上消费组织领导传销返利非法经营
  【裁判要点】
  传销活动不要求传销人员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只要求发展人员或者缴纳一定的费用,取得发展下线的入门资格,并按照发展下线的人数获得报酬,实际上也没有经营活动的行为,是一种虚拟经营活动。
  16沈新南、邵玉妹诉刘金法、胡杏仙监管、处置权纠纷案
  ——人体冷冻胚胎监管、处置权归属的司法认定
  关键词:冷冻胚胎禁止性规定域外比较监管处置权
  【裁判要点】
  人体冷冻胚胎由于含有遗传信息,具有潜在的生命特质,在性质上是介于人和物之间的存在类型,属于一种特殊的物质存在。在夫妻去世、辅助生殖手术无法进行的情况下,将其遗留胚胎的监管权和处置权赋予已故夫妻的双方父母,既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又契合私法精神。但是,权利主体在行使监管权和处置权时,应当遵守法律且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和损害他人利益。
  17.中国农业银行信阳市平桥支行诉熊建华、郭敏抵押权纠纷案
  ——抵押权的行使期限
  关键词:民事抵押权、行使期限
  【裁判要点】
  当抵押权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抵押权时,抵押担保人要求抵押权人返还抵押物相关凭证的,抵押权人应当返还。当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后,主债务人又在债权人发出的还款催收通知上签字的行为,不影响抵押权行使期间的计算。
  18.张新艳与王征舜、南京鸿翥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食品安全法中销售者“明知”行为的认定标准及惩罚性赔偿规定的适用条件
  关键词:食品安全赔偿金明知
  【裁判要点】
  1.2009年《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中的“明知”应以是否履行了相应的注意义务为标准,此种注意义务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确定的经营行为准则,违反者,可推定其主观状态为“明知”。
  2.法律并未规定消费者主张食品价款10倍赔偿金的前提条件是其人身权益遭受损害,以此为由拒付赔偿金的不予支持。
  19.陈斌诉张锦山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房价上涨卖房人是否有权以国家限购政策为由主张解除合同
  【关键词】房屋买卖合同国家限购解除合同
  【裁判要点】
  双方于国家限购政策出台以前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书》,买房人已付清房款,而卖房人也已交房,卖房人是否有权以国家限购政策为由主张解除合同。
  20.汤黎明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案
  ——侵犯公民个人征信的法律救济
  关键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合同履行法律救济
  【裁判要点】
  对于非因自己过错产生的有误的个人信用记录如何救济是当今司法实践中产生的新问题,本案中二审法院认为汤某无需履行《汽车消费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故银行对于因怠于履行还款义务产生的汤某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应当予以删除。
  2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诉陈凤英、芜湖首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抵押预告登记的效力
  关键词:抵押预告登记优先受偿权
  【裁判要点】
  预告登记是在物权登记条件尚未满足时设立的一项制度,目的在于保证预期物权的实现,在一定条件下,应当赋予预告登记权利人对预抵押登记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22.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宁波市新大宏纺织品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保证人对变更用途的借款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关键词:法律适用合同变更以贷还贷
  【裁判要点】
  借款人以“购买棉纱”为由借款,却与出借人协商将部分借款用于偿还他人借款的垫款,属变动主合同内容的行为,而非以贷还贷。由于该借款用途的变更加重了债务人的债务及保证人的责任,如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则保证人对变更用途的借款不承担保证责任。
  23.王恪军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县平岗镇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金融机构在存款合同中的举证责任问题
  关键词储蓄存款合同纠纷银行的举证责任
  【裁判要点】
  储户持金融机构出具的存单、存折等凭证取款时,金融机构如不能举出有效证据证明该存单、存折确已失效,并在办理挂失、补办手续时确已尽到了合理审查义务,应承担兑付款项的义务。
  22.陈可华与厦门汇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执行异议案
  关键词:执行异议行政行为执行裁决
  【裁决要点】
  1.在执行程序中,发生行政机关作出新的行政行为,影响生效裁判执行范围与内容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无权审查该行政行为的效力,而应当遵循行政行为的效力先定原则,尊重该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据以审查认定生效裁判的执行范围。
  2.在执行异议审查程序中,不能刻板理解生效裁判主文的文字表述,应当按照生效裁判对纠纷作出判决的真正目的与实质目标,审查确定其真正的执行范围。
  23申请人河北信达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北乾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的适用
  关键词:担保物权特别程序
  【裁判要点】
  实现不动产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具有非讼性,实行一审终审,审限一般为30日,如实现担保物权的条件成就,即可裁定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变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则裁定驳回申请。
  24.北京市正皓律师事务所诉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诉讼代理合同纠纷案
  ——法院酌定诉讼代理费的标准问题
  关键词:诉讼代理酌定代理费标准
  【裁判要点】
  双方当事人就代理费问题未签订书面协议,又不能事后补充商定的情况下,法院不应按照收费标准的上限酌定代理费的金额。
  25.付强诉天津市联运公司、天津市联运服务公司国内集装箱中转站不当得利纠纷案
  ——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法定义务
  关键词: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共同负担诉讼时效
  【裁判要点】
  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未缴纳的应予补缴。法律规定应由用人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应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劳动者代为缴纳的部分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劳动者。
  26.李沁、张嵋贻、鲁翠容诉仁寿县国龙电器商场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用人单位将应当代缴的保险费用直接以工资名义发放给发生工亡事故的职工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关键词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月平均工资
  【裁判要点】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中,用人单位未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而将应当代缴的保险费用直接以工资名义发放给职工的,发生工亡事故时,“供养亲属抚恤金”项下的“月平均工资”应当以工亡职工生前月平均实领工资为标准,用人单位主张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已经以工资形式发放给职工,要求从实领工资中扣除上述费用后再计算“月平均工资”的,法院不予支持。
  27.胡宝生、邢小英诉邢芙蓉、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父亲开车不慎碾死儿子,保险公司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词:免责条款第三者保险公司赔偿责任
  【裁判要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第三者的范围是指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第三者”是不是家庭成员在所不问,家庭成员可以成为机动车责任保险的受偿主体。
  28.金亚仙诉宁波市鄞州区鄞江中心卫生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医学会司法鉴定结论确认的责任大小对法院的拘束力
  关键词:民事医疗过错因果关系鉴定损害责任
  【裁判要点】
  1.医学会具有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主体资格,所出具的鉴定意见具有证据效力。
  2法院在采信医疗损害鉴定中的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的同时,鉴定意见中关于责任大小的确定对法院并不必然具有拘束力。但是,责任关系及责任的认定需在法医鉴定的事实因果关系及其原因力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是否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技术水平相应的注意义务、医疗过错的表现及程度、正常医疗情况下造成死亡结果的可能性大小以及社会福利、公平正义等诸多因素依法综合评判。
  29.刘海虹诉北京物美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兴华大街店、北京物美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
  ——噪声污染责任纠纷的法律适用
  关键词:噪声污染举证责任损害赔偿
  【裁判要点】
  噪声污染侵害人应对侵害行为与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在噪声排放行为并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损害赔偿责任应遵循利益平衡原则,在对相关利益的进行综合衡量的基础上做出最终的裁决。
  30申请人河北信达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北乾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的适用
  关键词:担保物权特别程序
  【裁判要点】
  实现不动产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具有非诉性,实行一审终审,审限一般为30日,如实现担保物权的条件成就,即可裁定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变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则裁定驳回申请。
  31陈可华与厦门汇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执行异议案
  关键词:执行异议行政行为执行裁决
  【裁判要点】
  1、在执行程序中,发生行政机关作出新的行政行为,影响生效裁判执行范围与内容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无权审查该行政行为的效力,二应当遵循行政行为的效力先定原则,尊重该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据以审查认定生效裁判的执行范围。
  2、在执行异议审查程序中,不能刻板理解生效裁判主文的文字表述,应当按照生效裁判对纠纷作出判决的真正目的与实质目标,审查确定其真正的执行范围。
  32.宜兴市江南水乡度假村有限公司与毛文光、孙有英等执行异议案
  ──预查封期间合同约定解除权行使及其法律后果的认定
  关键词:执行异议预查封合同解除
  【裁判要点】
  1.法院预查封措施不影响预售商品房合同当事人行使约定解除权。
  2.预售商品房合同经裁判确认解除后,法院应当中止对预查封房屋的执行,但有权执行被执行人在房屋出卖人处的到期债权。
  33.南阳市豫建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南阳市京宛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第三人执行异议案
  ——协助执行人在执行阶段提出异议的效力认定
  关键词协助执行保全裁定异议期间
  【裁判要点】
  协助执行通知书自送达第三人时起,即对其产生法律效力。第三人如有异议应及时提出。这里的“及时”应是协助执行通知书上注明的异议期限。若没有注明异议期限,则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1条第2款第(3)项的规定。
  34朱磊诉北京加达永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汽车买卖合同中的退车情形以及折旧费的认定
  关键词:买卖合同汽车质量问题退车折旧费
  【裁判要点】
  消费者购买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经多次修理无法解决,影响消费者正常、安全的使用车辆,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并退车,汽车销售公司应退还全部车辆购置款,消费者不必支付车辆折旧费。
  35.晏景中诉百丽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网络购物纠纷的管辖权确定
  关键词:网络购物收货地合同履行地管辖权
  【裁判要点】
  在网络购物纠纷中,双方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支付宝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在没有明确约定管辖权时,可以《支付宝争议处理规则》“以买家留下的收货地址作为货物交付地点”的交易惯例,视为约定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收货地所在地人民法院应享有管辖权。
  36.郑州佳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郑州广厦置业有限公司等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
  关键词企业借贷合同效力利息和逾期付款违约金
  【裁判要点】
  对于企业间的借贷合同的效力问题,应当区别不同情形作出认定,对于借贷双方之间发生的为生产经营需要所进行的临时性资金拆借行为,不属于违反国家金融管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7.林舜珊诉林键忠、林苑菁、广州宏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
  ——违反《公司法》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认定
  关键词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效力
  【裁判要点】
  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依照《公司法》的规定通知并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导致其他股东没有行使优先购买权,但股权转让行为并非无效。
  38.辽宁融丰典当有限公司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保险合同格式条款存在争议如何适用解释规则
  关键词车辆损失险免赔条款通常理解保险条款的解释
  【裁判要点】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保险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订立时的交易习惯以及日常生活经验等,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如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39.无锡市锦江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诉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保险人迟延定损导致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的认定与赔偿
  关键词:迟延定损停运损失违约责任减损义务
  【裁判要点】
  保险人迟延定损导致被保险人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被保险人合理的停运损失。合理的停运损失应结合被保险人举证、停运的时间段、同类车型的收益及被保险人应尽的减损义务予以认定。
  40.福州优加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泉州匹克鞋业有限公司、厦门红井兴纺织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民间票据贴现行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关键词票据贴现强制性规范无效
  【裁判要点】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即擅自从事票据贴现的行为,因违反现行《票据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效力性强制规范而无效,行为人以票据无因性主张出票人、承兑人和背书人承担票据义务的不应获支持。
  41.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与格里布瓦尔水泥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侵权责任纠纷案
  ——独立保函欺诈性索款的分析与认定
  关键词独立保函欺诈例外有限审查
  【裁判要点】
  银行独立保函由于具有独立性和单据性的特点,使其在保证债务履行方面明显优于从属性担保,但同时也为欺诈性索款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我国目前尚无独立保函纠纷的法律规定,在认定是否存在欺诈性索款行为时,可以借鉴《联合国独立保证与备用信用证公约》的相关规定。司法实践中,通常出现的欺诈性索款类型为受益人的索款请求缺乏事实基础和可信依据,人民法院在审理上述案件时,应对基础合同进行有限审查,以判断申请人是否已经完全履行基础合同,或者受益人是否存在阻却性事由,从而确定保函受益人的索款行为是否存在欺诈情形。
  42.黄石李时珍药业集团武汉李时珍药业有限公司诉黄石飞云制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禁止反悔原则是认定组合物权利要求的表达方式及专利权保护范围的重要原则
  关键词:组合物权利要求表达方式保护范围侵权判定
  【裁判要点】
  组合物的权利要求可以分为开放式和封闭式等表达方式,不同的表达方式有着不同的保护范围,禁止反悔原则是认定权利要求的表达方式的重要原则。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产品专利对其制备方法的方法专利有限定作用,如果被诉侵权产品不构成侵权,则该产品的制备方法必然不侵权。
  43.张晶廷诉衡水子牙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专利权人对纳入标准的专利进行了专利信息披露,他人未征得专利权人同意,在实施标准时实施专利的行为是否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
  关键词技术标准侵害专利权不侵权抗辩责令停止侵权
  【裁判要点】
  专利权人履行了专利披露义务,标准明示所涉专利信息,被诉侵权人以其实施标准无需专利权人许可为由,主张不构成专利侵权,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标准的实施者所实施的不是标准必要专利、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下,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无真诚意愿进行协商谈判,或拒绝支付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的,专利权人以标准实施者使用其被纳入标准的专利技术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构成专利侵权行为,并请求判令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应当予以支持。
  44.大连第一互感器有限责任公司诉大连大一互感器有限公司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纠纷案
  ——如何判断在后擅自使用他人企业简称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关键词民事知识产权企业简称擅自使用不正当竞争
  【裁判要点】
  企业名称的简称为特定地域或行业内的相关公众所认可,具有相应的市场知名度,已经产生识别经营主体的商业标识意义,可以认定该简称为企业名称。他人在后擅自使用该企业简称,足以使特定地域或行业内的相关公众对二者之间发生市场主体上的混淆、误认的,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45.南京元鼎机电有限公司诉刘晨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现有设计抗辩的审查判断
  关键词外观设计专利现有设计现有设计抗辩专利侵权被诉侵权产品
  【裁判要点】
  现有设计抗辩是被诉侵权人针对专利权人的侵权指控所做出的一种抗辩。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诉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设计属于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害涉案外观设计的专利权。被诉侵权人不能证明其主张的现有设计在涉案专利申请日之前已存在的,其现有设计抗辩不能成立。被诉侵权设计主要利用了外观设计专利的区别特征,仅局部有细小差异的,仍属于整体视觉效果无实质性差异,应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46北京艾佳人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广禾堂草木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商标侵权案件中商品类似的判定
  关键词:商标侵权商品类似
  【裁判要点】
  在商标侵权案件审理过程中,进行商品类似判断不应局限在相关商品物理属性的比较,而应在坚持“避免来源混淆”原则的基础上,从生产者和消费对象、功能和用途、原材料和工艺、销售渠道和场所以及消费习惯等五个方面,将原告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与被告被控侵权使用的商品进行综合比较。
  47.徐思嘉诉武汉理工大学取消学籍案
  ——取消学籍证据不足及程序违法事由的认定
  【关键词】高考移民取消学籍证据认定程序正当
  【裁判要点】
  一、对于已经参加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高等学校以不符合少数民族地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作出取消学籍决定时,未对学生的户籍流转等报名资格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仅以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意见函为根据,应当认定取消学籍决定主要证据不足。
  二、高等学校作出取消学生学籍决定时,未告知拟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陈述、申辩权利,违反程序正当原则,应当认定取消学籍决定违反法定程序。
  48.彭水聚源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诉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冉光华工伤行政确认案
  ——如何区分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
  关键词: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务关系固定性标准
  【裁判要点】
  传统的主体资格、人身依附关系和业务组成三个标准不足以区分“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关系,而应当采取固定性标准,从工作量是否固定、工作时间是否固定和工作报酬是否固定三个方面进行考察甄别。
  49.陈宁诉庄河市公安局不予行政赔偿案
  ——正确运用比例原则审查行政裁量的合理性
  关键词:行政行政裁量合理性审查标准
  【裁判要点】
  人民法院不仅应当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还应当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在进行合理性审查时,应当运用比例原则等规则对行政裁量的合理性予以审查。比例原则作为行政裁量必须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主要是调整行政主体执法目的、执法手段和执法代价之间的比例关系。
  50.黄霆诉山东省政府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案
  ——证券公司行政清理组不是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
  关键词:行政清理组派出机构信息公开
  【裁判要点】
  证券公司行政清理组履行公司组织机构的职责,在行政清理的范围内代表证券公司进行活动,不是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其履行职责的信息,除须向行政机关报告的之外,都不是政府信息。
  51.深圳珠船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诉深圳市隆戈尔生态技术有限公司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
  ——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中“必要费用”的认定
  关键词:货运代理合同垫付必要费用
  【裁判要点】
  在货物运输未能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货运代理企业向委托人主张其额外垫付的必要费用,应举证证明该费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费用支付对象具有相关请求权且已实际支付。
  52.连云港明日国际海运有限公司诉纳塔斯有限公司等共同海损纠纷案
  关键词共同海损分摊请求权诉讼系属债权转让
  【裁判要点】
  船东或光船承租人在诉讼中将其主张的共同海损分摊请求权对外转让后,与本案不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其起诉应裁定予以驳回。
责任编辑:韩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