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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4辑裁判要旨

发布时间:2017-12-06 19:02:18来源:中国应用法学网
1、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金达园小区业主委员会诉北京华特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及业主知情权的认定
  关键词:民事诉讼业主委员会信息公开业主知情权
  裁判要点:在具备合法手续和授权的前提下,业主委员会具有原告资格。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为公共利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涉及业主公共利益的信息资料,业主委员会主张要求公开、查阅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准许。
  2、杭州钱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王林凤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物业服务合同效力及物业费减免请求的认定
  关键词:物业服务合同效力物业费请求权物业服务瑕疵
  裁判要点:
  1.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2.物业服务的对象系小区全体业主,个别业主对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所持异议不能代表全体业主的意见,不足以作为个别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的合理理由。
  3、重庆悦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何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事实物业服务关系的认定
  关键词:民事诉讼物业服务事实认定
  裁判要点:因不可归咎于物业服务企业的原因致使物业服务企业在无合同依据的情况下为业主提供了物业服务,业主享受了该服务,物业服务企业以存在事实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费的,应予支持,并参照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或同类物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来确定业主应当缴纳的物业服务费。
  4、厦门佰仕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杜小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不可抗力事件中物业赔偿责任的认定
  关键词:物业服务管理瑕疵赔偿责任公平合理
  裁判要点:
  物业公司对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负有一定的防范义务及风险提示义务,对于可能造成业主财产损害的安全隐患及风险,应当及时消除或提醒,否则,在业主因不可抗力而遭受财产损害时,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应当结合物业管理瑕疵的程度及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原则,物业赔偿标准不易过高。
  5、金国宏等人销售有毒食品罪案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明知”的认定
  关键词:明知非食品原料推定犯罪未遂法条竞合
  [裁判要点]
  在被告人拒不承认明知的情况下,犯罪故意中“明知”的认定,应采用推定明知的审查方法,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认知能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同案人的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进货渠道及销售价格等主、客观因素予以综合判断。
  6、韩大庆伪证案
  ——应立案而未立案的,追诉期限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关键词】刑事立案伪证罪诬告陷害罪追诉期限从旧兼从轻
  【裁判要点】
  对于行为人1997年9月30日以前实施的犯罪行为,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已超过追诉期限的,依法不得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7、韩中举、商光秀、韩雪萍、高原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
  --村委会成员涉嫌受贿行为的应认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关键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便利公共事务管理从事公务
  裁判要点
  村委会成员在管理村内事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的,构成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
  8、牟成诈骗案
  ——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应当疑罪从无
  关键词
  疑罪从无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证明标准疑罪从无
  裁判要点
  在刑事诉讼中,法院审判必须遵循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等裁判原则,若无确实、充分的证据应当疑罪从无,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
  9、何建达故意杀人、抢劫案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判断标准
  关键词故意杀人犯罪未遂抢劫
  裁判要点
  1、被告人造成被害人可能致死的伤害,因被害人自救及时,未能实现杀人犯罪目的的,属于犯罪未遂。
  2、被告人实施暴力后,被害人主动交出财物,被告人应以抢劫罪定性。
  10、任贺军寻衅滋事案
  ——“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的判断
  关键词:寻衅滋事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确定充分查证属实
  【裁判要点】
  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内心所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应当有一定的层次性。审判人员在认定事实时须严格审慎的审查证据以排除符合常理的、有根据的怀疑。
  11、许遵见贪污、受贿案
  ──受贿行为与正常人情往来的区分
  关键词人情往来受贿经验法则谋取利益数罪并罚
  裁判要点
  甄别受贿行为与正常人情往来,应根据双方之间人际交往是否与职务联系,是否合乎常理,相互间的往来是否对等,以及通常情况下,普通人的行为和认知等经验法则来确定。
  12、张天武、涂祥、杜义顺贩卖、运输毒品案
  ——转交毒品样品行为的认定
  关键词毒品样品主观故意推定事实共同犯罪预见
  裁判要点
  在朋友要求下,被告人转交装有毒品样品的烟盒,在其主观怀疑所送物品为毒品的情况下,仍将烟盒交给其朋友指定的接收人,后证实该烟盒内物品为毒品交易的样品,因无法推定被告人主观明知转送的毒品系毒品交易的样品,从而认定其构成运输毒品罪而非贩卖毒品罪。
  13.郭晶诉杭州市西湖区东方烹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人格权纠纷案
  ——妇女平等就业权与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之边界
  关键词:权利冲突平等就业权用工自主权
  【裁判要点】
  用人单位招收的文案人员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用人单位不得以应聘者为女性而拒绝录用。
  14.师小丽诉陈浩离婚纠纷案
  ——夫妻约定共有房产归一方所有,无需物权转移登记即产生法律效力
  关键词:约定共有房产归一方所有物权转移撤销赠与
  【裁判要点】
  夫妻双方通过签署《婚内协议书》将婚后共同财产约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约定”,不属于一方将个人房产给予另一方的赠与行为。即使没有办理物权转移登记,亦不影响一方依据协议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15.苏州工业园区和日工贸有限公司与九州方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浅析买卖合同中标的物质量瑕疵的认定及责任承担
  关键词:民事诉讼买卖合同标的物质量瑕疵责任承担
  【裁判要点】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的质量标准,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即可以按当事人约定的标准判断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是否符合要求。在对约定的质量标准有争议时,一方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在对方当事人未能提出相反证据予以反驳时,人民法院可确认其证明力。
  16.刘引孝与王爱云等人民间借贷纠纷案
  ——债权人真意保留为债务人知悉的判定
  关键词:民间借贷真意保留利息的预先扣除
  【裁判要点】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以只还本不还息为条件,债权人为讨要借款变造假借据退给债务人,债权人的行为构成真意保留,一般情况下保留的真意不受保护,但债务人随即知道债权人真意保留的,则保留的真意有效,债权人的利息请求应予支持。
  17.李宏斌诉廖文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未完成消防验收备案是否必然导致租赁房屋交付不合格
  关键词:消防验收消防备案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交付
  【裁判要点】
  不动产的交付应以交付钥匙并且足以使承租人实际掌控讼争房产为判断标准。消防备案包含设计备案与竣工备案,竣工备案可以在装修完成后投入使用前一并进行。承租在建工程的承租人,不得以房屋未经竣工备案为由,主张房屋交付不合格,要求解除合同。
  18.河北省石油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诉湖北富兴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案
  ——不可归责于双方主观上的恶意或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合同解除后的利益平衡
  关键词:诚实信用原则善意履行减损义务
  【裁判要点】
  合同履行中出现无法克服的困难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实现合同目的情形,且不可归责于双方主观上的恶意或怠于履行义务,合同应予解除,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辨析合同双方是否善意地履行协助、减损等法定义务,调整与平衡合同双方之间的利益。
  19.广东虹雨照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诉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财政评审报告在建设项目结算中的效力认定
  关键词:财政评审工程结算效力认定
  【裁判要点】
  在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结算纠纷中,当事人明确约定以财政评审报告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由。但人民法院对财政评审的合法性、合理性均有审查义务及权力,不能单纯予以采纳,若财政评审报告明显不合理则不应作为认定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20.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诉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方当事人能否以工程结算需财政审计、存在重大误解等理由,推翻双方曾经达成的结算协议
  关键词结算协议重大误解财政审计重新鉴定
  【裁判要点】
  建设工程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结算协议并部分履行后,一方当事人以涉案工程属财政审计工程,签订结算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为由,主张撤销结算协议并进行工程造价鉴定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定重大误解不能成立的,对财政审计、重新鉴定申请不予支持。
  21.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天津融汇律师事务所委托合同纠纷案
  ——无催告情形下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关键词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
  【裁判要点】
  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且相对人没有催告的情形下,解除权人的解除权于何时消灭,应根据解除权人的意思表示和行为以及具体案件中解除权人享有解除权的合理期限来认定其解除权是否消灭。解除权人在预期近一倍的时间后才行使解除权的,可认定其解除权已超过“合理期限”而消灭。解除权人在解除权产生后继续接受对方服务的,应视为对继续履行合同的默认,其解除权也因此而消灭。
  22.王宝树与厦门高鹏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
  ——关于居间人的如实报告义务及过错责任的承担
  关键词居间如实报告义务过错责任房屋中介合同无效
  【裁判要点】
  在居间合同纠纷中,居间人未尽如实汇报义务,在其促成的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居间人不得要求买受方支付居间报酬;因此造成买受方损失的,居间人承担赔偿责任。
  23.石财权与被告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山宝峰寺劳务合同纠纷案
  ——僧人与寺庙的关系
  关键词:劳务工资宗教受理范围
  【裁判要点】
  僧人到寺庙挂单从事佛教教务工作,寺庙为其提供修行场所与基本生活补助,双方不构成劳动、雇佣、劳务等法律关系。僧人依据劳务关系起诉寺庙支付拖欠“工资”于法无据,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不能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应裁定驳回起诉。
  24、安徽郎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郎溪县远大铜业有限公司、戴俊华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应退税款质押的效力认定
  关键词应退税款质押效力
  裁判要点
  借款合同中,当事人约定以特定增值税应退税款提供质押担保,并指定了退税账户,转移了对特定增值税完税凭证的占有,赋予了质权人对指定退税款项的直接处置权,该质押合法有效。25、陈悦创诉冶金工业部华东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广州分公司、冶金工业部华东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案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行驶条件分析
  关键词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
  裁判要点
  直接前后手之间行使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出票人以基础关系进行抗辩的,持票人需要证明其已履行基础关系下的合同义务。非直接前后手之间行使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持票人需证明其经过合法背书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
  26、周冬梅诉厦门金同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中科智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
  ——合同诈骗所涉合同的效力之认定及先刑后民做法之商榷
  关键词:合同诈骗合同效力担保责任先刑后民
  裁判要点
  合同诈骗所涉合同的效力通常属于可撤销合同,并非无效合同,合同诈骗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承担,不影响所涉合同的债权人通过民事诉讼寻求救济,担保人亦不能因债务人的借款行为被定性为诈骗而当然免责。
  人民法院可以并行审理刑事和民事案件,不存在先后之分,但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可适当关注刑事案件的进展,并在判决时予以相应体现,以便案件的正确执行。
  27、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诉宁波市顺豪贸易有限公司、宁波石源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审查义务及其担保权利的实现条件
  关键词:银行承兑商业汇票审查义务担保权利实现
  【裁判要点】
  在商业汇票承兑业务中,银行对票据交易关系真实性的审查虽为形式审查,但此形式审查须承担谨慎之责任,否则,其基于票据承兑关系所取得的担保权利就不应得到司法支持。
  28、刘海江诉尹婷诉讼、仲裁代理合同纠纷案
  ——公民有偿代理诉讼的处理
  关键词公民代理有偿诉讼代理合同
  裁判要点
  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的公民个人与他人签订的有偿法律服务合同,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对于受托人为提供服务实际发生的差旅等合法费用,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给予支持。
  29、上海福福服饰有限公司诉上海唐氏印务有限公司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案
  ——首封债权人优于轮候查封债权人执行受偿并无法律依据
  关键词首封轮候查封执行分配方案
  裁判要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轮候查封的多个债权执行时,除法定优先债权优先受偿外;对于并存的多个普通债权,当被执行人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适用查封优先原则,根据查封顺序先后受偿;当被查封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应根据被执行人的主体分别适用破产和参与分配制度,按各债权的比例平等分配。因此,在案件执行中,给予首封普通债权人优于轮候查封债权人的特殊分配权益的分配方案,在立法尚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不应得到支持。
  30、天津汇融保理有限公司诉天津百畅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等保理合同纠纷案
  -----保理合同法律关系的认定及保理商权利救济
  关键词保理合同追索权回购
  裁判要点
  1、依法成立的保理公司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以应收账款转让为前提,与债权人签订保理合同,约定保理商向债权人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一项: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资信调查与评估、信用风险控制及坏账担保,保理商与债权人之间构成保理合同法律关系。
  2、在有追索权的保理中,保理公司依约支付保理融资款后,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收到保理回款,有权向债权人行使追索权。
  3、债权人向保理公司归还全部保理融资款、利息和相关费用后,保理公司应依约将应收账款及其项下的权利返还给债权人,应收账款项下的债务人对保理公司的还款责任予以免除。
  31、天津市哲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天津凯耀物流有限公司、元万春保管合同纠纷案
  ——网站信息的证明效力
  关键词网站信息电子数据证明力
  裁判要点
  网站信息作为电子数据的一种类型,是证据的法定形式之一。符合一定条件的网站信息证据,经查证属实,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32、黄卫荣诉厦门达然强进出口有限公司、黄茹菲、刘闹花股东资格确认案
  ——股权的善意取得
  关键词无权处分善意取得
  裁判要点
  在确认股东资格的案件中,判断股权归属,应当结合《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中的相关规定,根据具体案情作出认定。
  3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诉上海展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
  ——特约商户应对外卡转接行负交易真实性的举证责任
  关键词交易凭证外卡交易转接行特约商户
  裁判要点
  银行作为外卡交易转接行与特约商户之间是委托合同法律关系,特约商户要证明交易完成应当承担交易真实性的举证责任。
  34、广州亨特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数格尚品科技有限公司等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主要由技术功能决定的设计特征在外观设计侵权比对中应不予考虑
  关键词技术功能侵权比对设计空间竞争秩序
  裁判要点
  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应当以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根据授权外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的设计特征,以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进行综合判断,对于主要由技术功能决定的设计特征及对整体视觉效果不产生影响的材料、内部结构等特征,应当不予考虑。
  35、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诉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珠海市泰锋电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商品名称作为商标性使用的认定标准及未实际使用的注册商标案件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
  关键词:商标侵权成语商标性使用未实际使用损害赔偿责任
  【裁判要点】
  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作为商品名称使用,起到识别商品来源功能的,应认定为商标性使用。
  2.导致相关公众误认或混淆,不仅包括相关公众误认为侵害商标权行为人的产品来源于商标专用权人,也包括相关公众误认为商标专用权人的产品来源于侵害商标权行为。
  3.注册商标未实际使用的,商标权人无权请求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6、司付立诉东明县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案
  ——应经而未经集体讨论的行政处罚决定之效力判定
  关键词:集体讨论较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
  裁判要点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行政处罚决定,除遵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外,还要符合《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治安行政处罚决定属于《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未经集体讨论而作出,属严重程序违法,人民法院应予撤销。
  37、江维明诉无锡市北塘区卫生局不履行医疗事故责任判定法定职责案
  ——既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也可要求行政机关处理事项、处理主体的确定
  关键词:医疗事故鉴定材料责任判定
  裁判要点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既可以通过行政程序处理,也可以在民事诉讼中进行处理。类似情形中,通过行政处理,还是直接进行民事诉讼,选择权在于当事人,不能由行政机关来作出要求。
  对于行政机关受理申请后迟迟不作处理,而处理该事项的期限又未作明确规定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行政机关仍未作出相应处理的,人民法院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履行职责。
  38、柴燕平诉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案
  ——拒绝公开过程性信息应举证证明其符合不予公开的相关条件
  关键词:政府信息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举证
  裁判要点
  拒绝现行法律规定,过程性信息不属于法定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行政机关拒绝公开过程性信息的,应举证证明该过程性信息符合不予公开的相关条件。
  39、代建明诉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社会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并非行政许可行为
  关键词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社会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
  裁判要点
  社会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审核行为并非行政许可行为,其不符合行政许可本质特征,不适用行政许可期限的限制。社会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实质是行政给付行为中的一个过程行为。
  40、山东省文化艺术研究院诉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撤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案
  ——行政处罚与行政自我纠错行为的区别
  关键词:事业单位撤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行政处罚行政自我纠错除斥期间
  裁判要点
  撤销以欺骗手段被核准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虽然可以类推适用重大行政处罚的程序,但不是对事业单位的行政处罚,而是对错误核准登记行为的自我纠错,其除斥期间和法律适用规则都与行政处罚明显不同。
  41、周亚仔诉陈成、廖万君船舶买卖合同纠纷案
  ——无处分权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目的的审查
  关键词:船舶买卖合同效力合同目的
  裁判要点
  我国为了保护渔业资源,对渔业资源和船舶实行分区域管理,不允许渔船跨区域作业,且捕捞许可证不允许转让,该规定属于管理性规定,不属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影响渔船所有权转移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以无处分权主张合同无效,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导致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审核、确定补贴款发放对象的资格是发放渔船柴油补贴款的行政机关的职责,应由负责发放的行政机关审核认定,不属于民事诉讼的主管范围。
  42、AIG欧洲有限公司诉上海和明航运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上海和明航运服务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主要保险人条款的理解与适用
  关键词:共同保险主要保险人代位求偿权赔偿责任限制
  裁判要点
  海上共同保险合同中主要保险人在依法履行了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赔付义务后,有权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框架下行使代位求偿权,无需承担更多的关于代为求偿授权的举证责任。
责任编辑:韩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