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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简易程序庭审实证研究

发布时间:2017-12-07 11:09:07来源:中国应用法学网
刑事简易程序庭审实证研究
魏化鹏
  摘要
  在我国刑事司法领域,被告人认罪的案件占刑事案件总量的比例较大,据相关数据的统计显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各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有百分之八十左右的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选择了认罪,另有百分之十的犯罪嫌疑人在一审和二审中认罪。诚然,由于认罪的情形相当复杂,并非所有认罪的案件均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但如此大的认罪量,使得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接近百分之七十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简易程序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意味着程序的简化,也意味着被告人因同意适用简易程序而自愿放弃了一部分的诉讼权利,如何在庭审中,保障被告人认罪的自愿性,如何对认罪被告人给予量刑优惠,这既关系到司法公平与诉讼效率的平衡,也关系到刑事简易程序能否有效运行。
  新《刑事诉讼法》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从理论上讲,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范围已扩大到可能判处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由于我国简易程序庭审缺乏对认罪“事实证据”即认罪自愿和真实性的有效审查机制,无疑增加了错判的风险,简易程序中的被告人,因自愿供述罪行,对从轻处罚往往抱有极大的期许,但我国刑事简易程序庭审量刑信息匮乏,控辩双方无法针对有价值的量刑信息展开实质性辩论,被告人亦无法在庭审中感受到因认罪带来的量刑优惠。
  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范围扩大到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认罪的所有刑事案件,如何进一步简化刑事简易程序庭审,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多元化的案件分流和分类审理机制,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本报告由导言、正文、致谢、参考文献及附录五部分组成,共约十万余字。其中,正文包括六章。全部内容概括如下:
  导言,从理论和现实层面探讨研究刑事简易程序庭审的源起,在我国刑事诉讼领域,并没有建立起多元化的程序分流机制,即便是试点中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也需要经过正式的法庭审理,方能对其定罪量刑,这与我国刑事庭审肩负的教化功能不无关系。开庭审理轻罪的嫌疑人,庭审能否对其内心起到教化的作用尚未可知,但是,大量的轻罪简易审案件,均要经过控辩两造对抗式的庭审对其进行定罪量刑,在司法效率与公正的平衡上难免捉襟见肘,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往纵深发展,司法员额制的推进,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如何进一步简化刑事简易程序庭审,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多元化的案件分流和分类审理机制,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导言通过对研究现状的回顾,笔者梳理出刑事简易程序庭审前期研究存在的不足,同时对本文的研究方法以及文章的结构和脉络进行了具体的阐述。
  第一章重点研究刑事简易程序庭审的原则。刑事简易程序在本质上是对审判程序的简化,即使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不受刑事一审案件关于文书送达期限的限制,庭审中对被告人的讯问、对证人、鉴定人的询问,证据的出示,法庭辩论的程序性规定,均可以从简,虽然保留了在判决宣告前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意见的权利,但由于被告人自愿认罪,加上刑事辩护率的低下,大多数被告人在最后陈述时多是重复一些忏悔式的话语,并不具有自我辩护的意义。此种简化不仅意味着审理过程的简化、审限的缩短,更意味着被告人对一些诉讼权利的放弃,相较于刑事普通程序庭审,刑事简易程序庭审具有独特的价值追求,同时庭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也不尽相同。刑事简易程序庭审应遵循诉讼效率与司法公正的平衡、认罪自愿性、认罪鼓励性、量刑信息最大化四项原则。
  第二章是文章的重心所在,笔者用足笔墨对刑事简易程序庭审现状进行了分析,首先从刑事简易程序庭审的概念解析入手,接着对实践调研中获取的五份刑事简易程序庭审笔录样本进行分析,得出了普通程序简化审对认罪“事实基础”审查薄弱,,庭审量刑考虑了认罪从轻的因素,庭审量刑信息较为匮乏,以刑期长短确立审判组织不具科学性,庭审对认罪“事实基础”审查出现新动向等结论,并在此基础上,对《新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的刑事简易程序庭审进行了对比分析,同时对修法前后简易程序庭审公诉的状况进行了对比分析,指出审前程序简化不够是导致刑事简易程序诉讼效率不高的重要因素之一。
  第三章主要是用比较法的视野,对域外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工作机制进行介绍,通过对英美法系的英国和美国以及大陆法系的德国和日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工作机制的分析,指出其在具体操作规程上的异同以及对我国刑事司法的启示。
  第四章对刑事简易程序庭审“事实基础”审查机制进行了构建,首先对我国刑事简易程序庭审认罪“事实基础”审查方式进行总结,将其定义为“庭审应答模式”,其次是对刑事司法实践中虚假性认罪情况进行介绍,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虚假口供类型化及成因,该章的最后是对认罪“事实基础”审查机制进行重构。
  第五章重点研究了刑事简易程序庭审“量刑裁判”模式。指出简易程序庭审应建立“法官主持下的协作式量刑模式”,本章分以下内容进行叙述,即我国刑事简易程序庭审未凸显出量刑的重要性,庭审量刑应贯彻认罪鼓励性原则,庭审量刑协作机制的构建,简易程序庭审量刑证据及其证明等。
  第六章对刑事简易程序庭审的相关因素进行了研究。指出刑事简易程序的审判组织有待完善,并对刑事简易程序庭审与上诉审和刑罚执行的关系进行剖析。
  关键词:刑事简易程序庭审事实基础量刑裁判
责任编辑:韩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