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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化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理论研究——
在“法院内设机构改革问题研究”研讨会开幕式上的致辞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曹守晔

发布时间:2017-12-07 14:08:48来源:中国应用法学网
以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化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理论研究——
在“法院内设机构改革问题研究”研讨会开幕式上的致辞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曹守晔
  (2017年11月16日)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时惟立冬,十九大精神春意融融!为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经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批准,“法院内设机构改革问题研究”在天府之国成都开幕。在此,我谨代表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向研讨会的成功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莅临本次研讨会的各位领导、法院同仁以及专家致以诚挚的问候!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司法体制改革的社会各界,以及承办此次会议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由衷的谢意!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当前,司法改革领域“四梁八柱”已经形成,全国法院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已基本结束,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被提上了日程。内设机构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纵深发展的必由之路,是落实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符合审判运行规律办案体系的要求,也是提升审判质效、推动法院科学管理的重要途径和客观需要。2016年8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就科学设置审判业务机构、有效整合非审判业务机构、严格控制机构规模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全国试点法院已达219家。在这种背景下,法研所联合成都中院适时举办本次“法院内设机构改革问题研究”研讨会,对于科学总结试点经验,提炼司法规律,巩固扩大试点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借此机会,我就对法院内设机构改革问题的理论研究谈几点意见,供同志们研讨参考。

  一是认真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5月3日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实践。只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中国特色法学体系,才能保证我们的司法体制改革能够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不走岔路弯路。对法院内设机构改革问题的研究也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足于中国自己的法治实践,在研究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理念与发展观。
  二是实事求是,以尊重司法规律为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坚定信心,凝聚共识,锐意进取,破解难题,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司法体制改革的实践经验证明,深化人民法院改革必须尊重和遵循司法规律,凡是遵循司法规律的时候,人民法院的改革与建设就会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就能更好地推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当前,理论界与实务界对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必须遵循司法规律已经存在高度共识,对法院内设机构改革问题的研究必须以司法规律作为理论指导和评价标准,深入研究扁平化与专业化、规范化化与特色化、审判庭改革与审判团队建设之间的关系。
  三是深化研究,加强人民法院智库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理论武装,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我们要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促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智库建设。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智库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我们党进行治国理政,必须善于集中各方面智慧、凝聚最广泛力量,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和国际影响力的高端智库,重视专业化智库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司法智库的建设提供了良机。本轮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果,但仍然存在不少亟需解决的问题,有待实务界和法学界携手进一步深化研究、凝聚共识。因此,本次研讨会不是内设机构改革的终点,而是相关智库建设的起点。我们法律人应当立足于当代中国法治现实,以问题为导向,以学术为根基,通过实证分析和学理探讨,为进一步深化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出谋划策,当好司法体制改革的智库,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在座的各位法院同仁和学者大都是在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面的专家,希望大家积极为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推动我国司法体制配套改革的深入进行。
  同志们,当前司法改革已经进入勇闯险滩、啃硬骨头的深水期和“动自己奶酪”的阵痛期,到了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这种前无古人的伟大实践,必将给理论创新、学术繁荣提供强大动力和广阔空间。”这是一个需要理论而且一定能够产生伟大理论的时代,这是一个需要思想而且一定能够产生伟大思想的时代。让我们携手并肩,勠力同心,推动理论研究和改革探索良性互动,推动各项司法改革措施落地生根,为建设公众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预祝本次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韩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