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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研所民商法室及相关博士后专题研讨《民法典•人格权法编(试拟稿)》

发布时间:2017-10-23 16:08:32来源:中国应用法学网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体现了我党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和对人民权利的尊重和保护,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而我国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对人格权保护出现的新问题,还不能有效应对,还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人格权保护需要。而民法典编纂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重要契机。为此,10月23日上午,法研所曹守晔副所长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讨民法典•人格权法(试拟稿)。

  会议针对《民法典•人格权法编(试拟稿)》七章92个条文进行了逐条讨论。陈敏研究员、丁文严副研究员、李明副研究员、代秋影副研究员,任容庆、廖宇羿、潘静、高尚、刘强、王琪等各位驻站博士后分别从法律文本和立法技术等视角,对稿子的篇章结构及与现行法律、司法解释的协调关系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曹守晔副所长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些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都是需要在人格权立法和司法中加以认真贯彻的。我国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在第五章民事权利的人身权一节就明确规定了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民法总则》用了至少3个条文规定人格权,为人格权编立法提供了基本前提和原则指引。为适应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科技的新发展,为了适应习近平新时代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对法治的新要求,我院民法典编纂小组建议将人格权独立成编纳入民法典之中。希望民商法室各位研究人员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挖掘巨大的案例资源,发挥法学理论基础深厚的优势,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的伟大实践,提出高质量的研究意见和立法建议,为全国人大人格权立法工作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为民法典编纂工作的顺利进行作出积极贡献。
  (丁文严 次晓宇 文 摄影)
责任编辑:韩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