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中国应用法学 > 每期精华 > 《中国应用法学》2017年第1期

《中国应用法学》2017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17-12-22 14:04:00来源:中国应用法学网
坚定不移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开展
孟建柱
  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启动以来,经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批准,我们已连续三年召开推进会,推动改革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2016 年7月18日召开的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南,交流经验、完善政策,切实增强改革的信心与决心,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坚定不移地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各级法院检察院全面开展。
紧密联系司法实践 解决中国司法问题
周 强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培养了一批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审判业务专家,推出了一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务实管用的研究成果,搭建了中华司法研究会、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等重要研究平台,形成了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法院与法学院双向交流等研究机制,有力促进了应用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是应用法学研究领域的“排头兵”“领头羊”。2016年是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成立25周年。25年来,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在培养高层次应用法学研究人才、组织开展应用法学研究工作,特别是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2016年,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实现独立招收博士后、创办《中国应用法学》期刊,意义重大。这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人民法院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审判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建设高端研究平台,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有力举措,必将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水平,为人民法院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论《人民法院组织法》的修订原则、重点与限度
方斯远
  内容摘要  《人民法院组织法》已经纳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第一类立法规划项目,需在本届人大任期内与《法官法》一并完成修改工作。本次修法应当在“依法有据”的政治约束下,合理吸收域外经验以及我国司法改革的成果,将当前已经成熟的制度固定下来,并以原则性的规定为未来的改革留下空间,在内容上需注意与《法官法》的分工协调。考虑到目前的司法改革的进程,虽本次《人民法院组织法》的修改秉承“大修”的原则,但仍应注意其限度。

  关键词 人民法院组织法 法律修订 司法改革

  (点击标题下载全文


责任编辑:韩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