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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2辑裁判要旨

发布时间:2018-01-17 14:13:35来源:中国应用法学网
  【刑事】
  刘光伍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经营非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关键词:非法经营罪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罪刑法定
  裁判要旨

  现行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没有对经营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作出具体规定或者解释,按照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法理,经营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翁佩君假冒注册商标案
  ——擅自外购同种商品并加贴假冒注册商标用以履行合同中指定品牌产品交付义务的刑法定性
  关键词:假冒注册商标履行交付义务犯罪数额
  裁判要旨
  1.行为人作为注册商标权利所有人的地区销售代理商,超越权利所有人许可的范围,擅自外购同种商品并加贴假冒注册商标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2.合同中明确指定了产品的品牌,行为人以假冒注册商标的故意外购商品,并在假冒注册商标后进行交付用以履行合同义务,即使存在部分产品未附着或加贴假冒的注册商标,也应以其交付的产品数量和合同约定的该产品价格,计算其非法经营数额。


  王旭阳贩卖毒品案
  ——“形迹可疑”型自首的正确认定
  关键词:形迹可疑自首正确认定
  裁判要旨

  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形迹可疑”型自首,关键是看司法机关能否根据现有证据特别是客观性证据在行为人与具体案件之间建立起直接、明确、紧密的联系,并且依据当时的证据,行为人作案的可能性是否已经大大提高而达到了被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程度。能建立起这种联系的,行为人就属于犯罪嫌疑人;建立不起这种联系的,而主要是凭经验、直觉认为行为人有作案可能的,行为人属于“形迹可疑”。行为人在因“形迹可疑”受到盘问、教育时主动交代自己所犯罪行的,应当认定为自动投案,构成自首。


  董小勇拐卖儿童案
  ——出卖亲生子女行为的定性及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适用
  关键词:出卖亲生子女拐卖儿童罪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裁判要旨

  出卖亲生子女,符合拐卖儿童罪犯罪构成要件的,应依照拐卖儿童罪定罪处罚。出卖亲生子女者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时,根据案件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段斌内幕交易案
  ——如何计算内幕交易案中的违法所得
  关键词:内幕交易违法所得认定实际成交差额规则市场吸收规则
  裁判要旨

  在内幕交易案件中,涉案股票在一审宣判前尚未售出的,应当以内幕信息对股票交易价格有无影响及内幕交易行为与违法所得有无因果关系为标准,按涉案股票复牌后第一个收盘价打开涨停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余股市值,将它减去被告人买入时此部分股票市值所得差额,即涉案股票的账面盈利,认定为被告人通过内幕交易行为所获得的违法所得。


  【民事】
  倪朝、王燕诉李国兴、吴圣玲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物权变动二阶模式与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关键词:民事物权变动合同效力权属转移
  裁判要旨
  1.对于涉及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审查物权变动要考虑“基础法律关系+物权变动公示”二层次问题,并分别适用合同法规范与物权法规范。

  2.买卖合同涉及无权处分的案件可以应用“三步审查法”:第一步,查合同效力。以无权处分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不予支持,但其他涉及合同效力的问题不容回避。第二步,査无权处分。要对共有人是否知情、是否同意进行审査,重视证明责任问题。第三步,査善意取得。如果无权处分成立,则要对买受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进行审査,审査重点是买受人是否构成善意和交易价格是否合理。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诉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案
  ——首例审结的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关键词:民事环境污染公益诉讼专门性问题审查生态环境修复具有一定惩罚性因素的裁量方法服务功能损失
  裁判要旨
  1.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应以适用人民陪审制为原则,陪审员可以按涉案专业领域选定。由环境资源审判法官、具有专门技术知识的陪审员和普通人民陪审员共同参与组成5人以上合议庭审理,将更有利于査清专业技术问题、把握民意表达,亦符合环境公益诉讼的公众参与原则。
  2.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所涉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等专门性问题,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分别申请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上述专门性问题提出意见。对上述具有专门知识的人针对专门性问题提出的意见,可以采取先专家论证、后当事人质询的方式。

  3.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是指受损生态环境从损害发生到其恢复至基线状态期间提供生态系统服务的损失量。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如果原告或公益诉讼人提出服务功能损失的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应予审査并依法支持,在服务功能损失难以计算的情况下,可以在确定被告所应承担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数额时,结合受损环境客观情况、专家意见等因素予以酌情考虑。


  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诉龙清文、湘西自治州天之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不具备物权预告登记的效力
  关键词: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物权预告登记执行异议之诉
  裁判要旨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不等同于物权预告登记,不具备物权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买受人仅以商品房预售合同已经备案为由,主张排除人民法院对登记在房地产开发商名下的房屋的强制执行的,不予支持。


  湖南昌华科技有限公司诉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相对人未尽注意义务不构成合理信赖
  关键词:买卖合同项目负责人转款表见代理
  裁判要旨

  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在没有明确授权情形下,指示材料供货商通过其账户将施工方支付给材料供货商的货款转付他人,不能认定为职务行为。虽然项目负责人具有外表授权特征,但因材料供货商没有尽到应有注意义务,不构成合理信赖,不能认定项目负责人指示转款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商事】
  修水县鸿营鞋业有限公司诉东莞市莞发贸易有限公司、成都三叶鞋业有限公司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案
  ——出借银行账户的当事人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损失的责任承担
  编写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李振峰
  关键词:民事刑事被告人退赔出借银行账户责任承担
  裁判要旨
  1.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主要依据、诉讼请求所针对的对象应作为认定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并以此来确定案由。

  2.出借银行账户的当事人,对于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损失,应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当的赔偿责任。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万邦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不应超过民间借贷利率法定上限
  编写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孙倩
  关键词:金融借款合同贷款利率逾期还款利率公平原则
  裁判要旨

  在金融机构设定利率过高的情形下,即便当事人未提出抗辩,司法机关亦应予以干预。鉴于金融机构的特许性以及风险分散能力,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发放贷款中收取的贷款利率、逾期还款利率不应超过民间借贷利率法定上限,即年利率24%。准金融机构亦应适用同一标准。


  李友元诉上海年泰投资有限公司、湖北九汇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
  ——非法期货交易的认定要件及交易亏损赔偿责任的承担
  关键词:期货交易交易无效损害赔偿
  裁判要旨

  期货交易的定性应当结合交易的形式要件和目的要件综合判断,如交易具备期货交易的核心形式要件且交易目的系以对冲平仓获取差额利益而非以转移商品所有权为目的,则应认定交易为期货交易;未经批准组织期货交易的,相关交易应属无效。非法期货交易平台向交易者收取的手续费属于因无效交易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因交易而产生的其他损失,交易平台与交易者本身根据各自的过错比例进行分担;为交易者推荐交易平台并承担部分交易账户管理责任的交易平台会员单位对此与交易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中铁物贸(北京)商贸有限公司诉天津滨海投资集团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多方参与的循环贸易中“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判断标准取决于循环贸易关系是否完全闭合
  关键词:循环贸易买卖合同融资借贷第三人
  裁判要旨
  1.从循环贸易的常见模式来看,认定循环贸易各方当事人是买卖合同关系还是民间借贷关系的判断标准取决于循环贸易关系是否完全闭合。如果循环贸易关系不构成闭合模式,应基于合同相对性原则,认定当事人之间为买卖合同关系。
  2.权利人要对义务人应返还货款和赔偿损失的具体范围承担举证责任,权利人或其关联公司已收到有关主体汇入的部分款项时,主张扣除该款项的义务人应对该款项与诉争合同存在关联性承担举证责任,若义务人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后果。

  3.子公司委托母公司收款,让其客户将资金打到该子公司在母公司的资金结算账户上,仅存在这种情况不能证明子公司和母公司存在财务混同。


  【知识产权】
  上海壮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广州硕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著作权侵权、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网络游戏画面作为类电影作品保护的路径
  关键词:网络游戏整体画面类电影作品
  裁判要旨

  网络游戏整体画面的表现形式、创作方法均与电影作品较为相似,当具有独创性时,可认定为“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下简称类电影作品)进行保护。游戏玩家的互动性操作会产生不同的连续动态画面,但不可能超出游戏开发者的预设,不影响对游戏画面的定性。对此类构成要素极多的集合性作品,可通过比对情节、角色、地图、场景、武器装备、怪物等游戏素材的方式,坚持整体比对原则,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来判断两款游戏画面的相似度。


  普拉达有限公司诉天津万顺融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对营销平行进口商品时使用商标行为的评判,要立足立法原意,还要充分考虑自贸区落地项目的经营模式特点
  关键词:平行进口自由贸易试验区商标合理使用字号
  裁判要旨
  进口并销售商标产品本身不构成商标侵权。
  欧贸中心作为天津自由贸易实验区的首个落地项目,对外广而告知其作为欧洲进口商品的集中展销中心销售平行进口商品,若商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其对商标的指示性使用不会混淆商品和服务来源,不会导致公众对于进口产品进人中国的渠道及当事人关联关系的混淆和误认,则不构成商标侵权。

  商标和字号相同或相近,若对标识的使用指向的是商标而非字号,合理的营销行为不会“引人误以为是他人商品”,不会让消费者产生关联关系的误认,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行政及国家赔偿】
  刘尊焱诉国家邮政局不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案
  ——消费者是否有权要求行政机关作出调解等事实行为
  关键词:行政诉讼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调解行政事实行为
  裁判要旨

  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调解、答复等具有行政事实行为性质的义务时,行政复议机关应结合相关实体法律规定判断行政机关是否具有上述义务,不得径行以调解、答复对申请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等为由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山东宁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菏泽市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案
  ——建设工程违法转包过程中被聘用职工的工伤认定问题
  关键词:工伤行政确认建设工程违法转包因工伤亡
  裁判要旨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自然人,该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将承包业务转包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对此理解应把握两点:
  1.“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并非意指该职工与用工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仅是对《工伤保险条例》将劳动关系作为工伤认定前提的一般规定之外的特殊情形处理,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不因非法用工而丧失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2.“从事承包业务时”系“因工伤亡”的描述性用语,主要是顺应文字表述习惯,并非仅指“正在从事承包工作的进行时状态”,对此不宜做主观上的限缩,而是要把握法律的整体性和特有的价值取向,进行客观的文义解释和体系解释。由此得出结论,“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伤害”是“从事承包业务时”的自然延伸和应有之义,属于“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符合条件的,应当认定工伤。


  郑优娟诉绍兴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验收案
  ——涉众利益行政行为轻微违法不宜判决撤销
  关键词:环保验收程序违法实体问题撤销
  裁判要旨
  个人对涉众利益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被诉行政行为存在实体上的瑕疵或程序上的轻程度违法,基于起诉人的实体权利未受实际影响及其他众多主体既定权利秩序等因素的综合考量,不宜判决撤销,可以确认违法。
责任编辑:韩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