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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重点问题研讨会举行

发布时间:2018-06-20 09:01:15来源:中国应用法学网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精神,6月8日,由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主办,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中共临沭县委、临沭县人民政府协办的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重点问题研讨会在山东省临沭县举行。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全国14个省市法院系统的法官、相关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近一百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共同研讨交流了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点问题。开幕式由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环境司法研究中心主任韩德强主持,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蒋惠岭,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锦标,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晓东,临沭县委书记刘飞出席会议并致辞。

  蒋惠岭在致辞中指出,司法改革在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过程中得以全面推开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在党的十八大完成“主体架梁”后,司法改革进入了一个新时代,即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阶段。在这个新时代和新阶段中,要进行的是在主体框架的基础上对法治大厦进行深加工、精装修。综合配套改革首先要解决的基本理论问题是综合配套改革的内容,即“配哪些套”和“下一步如何配套”的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在员额制改革完成、司法责任制落实后,“放权”与“监督”之间的关系问题,繁简分流机制建设问题,法官素质提升问题,司法改革的成效和评估机制建设问题,执行体制和机制的完善问题等。

  吴锦标指出,山东省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坚定不移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坚定不移地深化司法改革。五年来,全省法院收案625.7万件,结案615.4万件,结案标的额1.8万亿元,分别比上个五年上升32.9%、31%和190.7%。去年收案146万件,结案148万件,在全国排第五位。今年1至5月份,已经受理各类案件74.5万件,处于全国法院第四位,结案50.9万件,处于全国法院第三位,同比分别上升13.9%和17.4%。在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创新审判团队建设等方面,山东省法院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比如临沭县人民法院在探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方面就探索形成了以审判全流程体系、执行全流程体系、业绩评价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行政保障体系为内容的改革模式。

  于晓东在致辞中说,全市法院连续五年办案超过15万件。去年全年收案207716件,结案192267件,同比分别上升9%和14%,全市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89件,收、结案数和人均结案数均居全省首位。

  刘飞表示,近年来,临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环境建设,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为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基本解决执行难”给予全力支持。相信通过这次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重点问题研讨会的召开,必将进一步增进学术交流、展示理论成果、提升改革成效,也必将有力推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重点问题的有效解决。

  研讨会上,播放了临沭县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专题片,临沭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星磊作了《探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临沭声音”》发言,对临沭法院创新建立的审判全流程、执行全流程、绩效评价、监督管理、行政保障“五大体系”进行了阐述。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熊秋红在发言中详细阐述了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总体规划。她说,“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目标有三个:第一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第二是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第三是促进司法公正。司法体制改革所追求达到的改革成效主要有六个方面:司法资源有效配置,司法程序有序供给,司法责任有力落实,司法服务方便快捷,司法科技高度融合,法治德治相得益彰。”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景文以精准的司法满意度评估指标为依据,详细阐述了包括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司法公正公开、司法效率、司法便利、司法监督、法官素质和法院建设等八个方面的司法评估领域评估标准和评估数据。他说:“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人民群众获得感,司法评估中只有司法机关发布的客观数据远远不够,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只有专业人士的满意度远远不够,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才是关键”。

  作为点评嘉宾,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孙佑海提出“如何检验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是否成功?”他给出的观点是,“综合配套改革就是要让人民群众,特别是要让当事人和所有的诉讼参加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法院办案的公平正义”。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说:“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涉及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顶层设计问题,四梁八柱虽然搭建起来了,但国家其他方面的顶层设计都在变化,必须全面深化改革,包括司法体系的设计,司法资源的配置,法官责任的承担,互联网时代大数据思维的培养等等,都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需要思考的重点问题”。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王敏远谈了三点体会,第一,什么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中央需要顶层设计,需要严格论证;第二,为什么要进行改革,他说:“主要是司法改革目标还没有达到,还有漏洞和短板需要补充”;第三,如何进行改革,他提出了“综合配套改革有没有牛鼻子”的问题,以及除了“牛鼻子”之外还有没有更紧迫的问题需要解决。对此,他持开放心态,认为除了要寻求体制改革之外,还要特别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对司法工作的推动力作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助力司法改革的前进。

  与会学者还围绕司法责任制、执行绩效考核、信息化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和广泛的研讨,北京、天津、上海、山东等地方三级法院的部分法官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在最后优秀论文作者代表发言阶段,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孙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王玲芳、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欧阳国、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小雪等法官结合审判实务,就专业法官会议、电子送达、法官法治思维养成和执行异议等具体问题作了交流发言,海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宋朝武、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心向、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艳丽等专家学者作了点评发言。

  这次会议是一次面向基层,深入实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理论联系实际的会议;是一次理论与实务进行了深入思想碰撞和交融的会议,代表达成共识,形成经验总结,共同为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建言献策、贡献力量。(蒋安杰 姜东良)
责任编辑:韩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