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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及互联网法院热点问题研讨会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成果开发中心举办

发布时间:2019-01-30 10:07:53来源:中国应用法学网



  2019年1月11日上午,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成果开发中心中国互联网法治研究院在最高法院办公二区组织召开“电子证据及互联网法院热点问题研讨会”。曹守晔副所长出席研讨会并致辞,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成果开发中心法律专家委员会主任方向主持并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秘书长韩大川致辞。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深刻阐明了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重大意义,在致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贺信中明确强调,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推动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向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迈进,让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更具生机活力。曹守晔在致辞中指出,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深度应用,推进互联网法院智能化;要认真贯彻落实周强院长关于“要充分发挥互联网法院重要作用,深入总结互联网诉讼新模式、新程序、新规则,健全完善互联网司法制度体系”的要求,加强人工智能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研究和推进人工智能在诉讼领域深度应用研究;加强互联网法院建设,就必须加强互联网司法理论研究、司法实践探索和技术功能研究,加强司法程序与技术规则的有机结合研究;要加强涉及人工智能与产业发展融合、人工智能企业和产业智能经济形态等领域各类案件的研究,要加强区块链等现代科技的互联网司法运用研究,加强区块链证据规则、人工智能相关法律伦理社会问题研究,保障人工智能在互联网法院审判工作中健康发展。曹守晔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经发布施行,互联网法院要正确理解适用,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妥善审理管辖范围内的案件,研究人员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对于施行中的问题,联合攻关,共同研究,提出有效对策。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成果开发中心法律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原主任方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肖建国,中国互联网法治研究院秘书长石松等专家学者分别就会议主旨、电子诉讼证据、涉电子证据热点案例作了重点发言,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宋建宝博士重点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内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和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一线法官,以及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韩旭博士等研究人员参加研讨会。
  与会人员围绕“电子数据第三方存证问题”“电子证据审查认定问题”“涉电子证据热点案例”“互联网审判模式及互联网案件审理问题”等开展专题研讨。会议由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和中国互联网法治研究院具体承办。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供稿)
责任编辑:韩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