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经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批准设立,定位为全国互联网司法的信息集成者、研究组织者、决策支持者,密切联系互联网法院、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互联网,研究互联网法院审判中疑难问题。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具体承担以下职责:1.为最高人民法院互联网司法决策提供智力支持;2.为互联网法院建设提供智力支持;3.从事互联网新型审判体制机制研究;4.从事互联网司法裁判规则与案例研究;5.从事人工智能法律问题以及其他互联网前沿法律问题研究。
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成立以来,根据最高法院总体工作部署和研究计划,高度关注互联网司法实践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整合调动互联网司法实务界和理论界的研究资源,积极参与电子商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立法工作,组织开展互联网司法专题调研,同时结合司法工作实际,不定期组织互联网司法专题研讨。根据最高法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院领导关于加强个人信息、个人信用互联网法律问题研究的批示,曹守晔、范明志副所长2015—2016年分别带队前往阿里公司考察调研;曹守晔2017年带队前往京东公司、滕讯公司就电子商务法专题调研,2018年带队前往北京第四中级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专题调研。
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中心先后组织召开互联网环境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互联网知识产权司法裁判研讨会、个人信息保护研讨会、电子诉讼程序与规则研讨会、电子数据互联网存证座谈会、大数据保护与司法裁判研讨会、互联网扫黑除恶刑事司法问题暨网络司法典型案例研讨会等等,应邀出席中国互联网法治大会。出版《互联网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精选与注解》,发表《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先行赔偿责任的承担》《欧盟人工智能伦理准则》《欧盟非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条例精要》《经合组织关于电商环境下消费者保护的八大原则》《大数据保护之学理探讨》《大数据保护之司法实践》《大数据保护之司法保障》《法院处理大数据纠纷案件的思路建议》《GDPR下欧盟个人数据的跨境流动》《欧盟与日本数据跨境流动的合作机制》等专业文章,在数据法、电子商务法、网络法、知识产权法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重要研究成果。
目前宋建宝博士担任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主任。为保障互联网产业科学健康发展,推进互联网司法研究,凝聚各方智慧,群策群力做好各项研究工作,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诚邀业内知名专家学者担任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学术顾问和研究员。经批准,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于2019年4月19日在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办公二区举行首批学术顾问和研究员聘任仪式,具体名单如下:
学术顾问
周汉华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刘凯湘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薛 军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研究员
谢永江 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龙 俊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刘 颖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张玲玲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
祝兴栋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李自柱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
刘书涵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
姜琨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
(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