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第三季度工作要点,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2017年年会拟于9月中旬在江苏南京召开,为保障2017年年会的顺利召开,8月28日上午,在蒋惠岭所长主持下,召开了筹备工作会议。曹守晔副所长、李玉萍副所长、王保森同志和全所研究员、驻站博士后参加。
在会议各筹备小组汇报完各自的工作情况后,全体参会人员针对会议主题“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修改”展开讨论,同志们积极踊跃发言。大家一致认为,修改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关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关乎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的制度化,关乎广大法官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保障,对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和人民司法事业的长远发展意义重大。
蒋惠岭所长指出,年会筹备工作启动以来,全体人员共同协作、相互支持,紧密结合两法修改的最新成果,做了较为全面、细致的准备工作,为顺利召开年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组织研究的同时,法研所研究人员加强自身研究,积极参加两法修改的研究工作。对两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和重要问题提出了很多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
蒋惠岭所长强调,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周强院长高度重视两法的修改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为两法修改指明了方向,为这次会议确定了指导思想;法官法的修改要充分考虑司法实践的紧迫性、长远性、实效性等重大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司法实际出发,规范和服务审判执行实践;要严格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司法改革的正确方向,加强对改革试点进展和成效的分析及研判,充分吸收司法改革的最新成果;要学习借鉴域外司法改革的最新成果,甄别吸收,为我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