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远,男,汉族,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现任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应用法学》主编、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华司法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司法制度。
本科、硕士、博士分别就读于华东政法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政法大学。1994年7月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参加工作,先后任研究室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主任。2008年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院长办主任、办公厅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