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指导开展应用法学研究工作的根本遵循,促进人民法院理论研究和应用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拟组织开展2022年度应用法学理论研究课题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指导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紧密结合司法实践开展应用法学研究,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着力推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和司法实践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二、选题范围
1.家庭教育指导令适用问题研究;
2.我国涉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程序问题研究;
3.《公司法》修改问题研究;
4.海上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鉴定及司法实践研究;
5.企业刑事合规改革与立法问题研究;
6.人民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疑难问题研究;
7.完善刑罚交付执行工作机制问题研究;
8.提升裁判文书质量问题研究;
9.人民法院法律适用分歧发现、解决、反馈机制研究;
10.司法参与数字经济治理基本原则问题研究。
在此选题指南范围之外的选题亦可进行申报,发布单位可择优设立部分自选课题。
三、申报流程
(一)提交申报
1. 申报资格
(1)课题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申请人原则上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3)申报单位应当具有较强法学研究能力,对申报课题具有一定研究基础,能够承担实质研究任务;
(4)课题一般应由理论及实务界专家学者共同组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应具有开展本课题研究的相应研究能力;
(5)申请人所在单位承诺积极支持,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
(6)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2. 填报申请
本次申报采取线下申报与线上申报结合的方式。线下填报《2022年度应用法学理论研究课题申报书》,一式三份,经课题主持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于规定时间内报送至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综合室。同时,将所有申报材料PDF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为:应用法学理论研究课题+申报单位+课题名称。
3. 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确定中标课题名单
1. 组织评议。课题申报时间截止后,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将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综合研究基础、研究能力、预期效果等因素评审确定中标课题名单。
2. 中标公布。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根据评议结果公布中标课题名单,并向课题主持人及所在单位颁发《课题立项通知书》。
四、课题经费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为每个课题提供5万元研究经费资助。若申报单位承诺配套相应课题资助经费的,在确定课题承办单位时予以优先考虑。
五、其他事项
1.申报者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申请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销立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应用法学理论研究课题。
2.课题研究应重实效、找问题、细分析、讲观点、提对策,力求言之有物,研究成果控制在3-5万字,并附决策建议报告一份。
3. 课题完成期限为自立项之日起一年。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莉,010-67555933;姚俊萍,010-67555928。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大街9号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邮编:100062
电子邮箱:fys_ky@163.com
附件1:《2022年度应用法学理论研究课题申报书》
附件2:2022年度应用法学理论研究课题论证报告
2022年7月15日